商洛市"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提高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建设和谐美丽幸福商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陕西省防震减灾规划(2016-2020)》、《商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16年-2020年。
本《规划》是引领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部署防震减灾工作任务、指导县(区)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
一、防震减灾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地震灾害背景
陕西省地处中国大陆东西和南北巨型构造单元的交接地带,地震构造复杂,新构造运动强烈,地震活动断裂发育,是全国历史强震活跃、地震灾害严重的省份之一。1556年华县8级特大地震造成83万人死亡,是有史料记载的世界上人员死亡最多的一次大地震。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汶川8.0级地震,造成我省125人死亡,对我市也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很大的社会影响。有关研究表明,我省特别是关中地区存在发生中强地震的背景,关中东部地区是国家级重点监视防御区,我市与渭河构造断裂带仅一山之隔,并且具有发生中强地震的构造背景,未来10年,关中西北部和东部区域均存在发生中强以上地震的可能,因此,在这些毗邻区域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将对我市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较大的社会影响。
(二)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以防震减灾工作方针为指引,紧紧围绕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体系"建设,努力提升自身和社会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防震减灾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一是"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二是地震监测预报能力不断提高。"十二五"期间陕西省在我市建设了基本覆盖全市的数字化地震监测台网、GPS观测台和强震监测台;市地震虚拟台网、地震信息联网发布系统和洛南、丹凤、商南、商州四个县(区)地震信息节点已建成运行。确定了17个市级地震宏观观测点,健全了我市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三是震害防御基础不断加强。市城区地震小区划基础工作已完成,为今后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各类建设工程规划和选址、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规划编制提供了更科学的依据。依法加强了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力度,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率达95%以上,提高了城镇新建工程及重大基础设施的抗震设防质量。农村危旧房屋改造、陕南移民搬迁、旧城改造工程依照法定程序不断推进,通过宣传和对农村工匠培训,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也不断提高;四是地震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市、县区政府、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制定、修订了应急预案,强化了地震应急疏散演练。依托消防部门组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支(大)队,组建了市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并配备了应急装备,提升了应急救援和地震现场工作能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应急准备能力建设逐步推进;五是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日益深入。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宣传,广大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自救互救技能不断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
"十三五"期间,国家"一带一路"、创新驱动和优先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关天经济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发展等一系列重大规划,陕南循环绿色发展等区域协调发展及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实施,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经济人口的不断聚集,地震安全风险也会越来越大。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努力,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城镇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防震减灾格局依然存在,防震减灾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还不相适应,与党和政府对公共安全提出新要求、新任务、新挑战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防震减灾社会管理有待加强。全社会地震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对地震灾害心存侥幸。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多元参与的防震减灾事业协调发展的体制和机制还不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市县区地震工作机构、队伍有待进一步理顺和加强,防震减灾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二是监测预报水平还很低,地震灾情快速获取能力不强,监测设施陈旧,监测手段单一;三是城乡建设抗震设防要求监管不到位,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还没有完全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全面实施新一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和宣贯使用地震小区划成果任务繁重,交通、电力、通信等重大基础设施和能源、化工、水利等生命线工程抵御大震巨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农民自建房抗震能力还达不到设防标准,存在小震致灾、中震大灾、大震巨灾的隐患;四是地震应急救援体系有待完善。地震应急管理比较粗放,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不强、地震应急演练覆盖面不宽。市县两级抗震救灾工作机制尚未完全理顺,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专业地震救援队伍不足,各种救援力量整合不够,应急处置能力低、装备差,缺乏专业培训。地震应急技术保障能力有待提高。基础数据缺乏有效的更新和共享机制,灾情获取和信息服务与政府和公众需求有很大差距,渠道和手段单一,共享程度不高。应急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应急工作需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进展缓慢,标准不高,数量不足,难以满足群众应急避险需要,应急物资储备、调配机制难以应对大震巨灾的救灾需求。五是全社会参与程度有待提高,公众危机意识淡薄,自救互救技能较弱。
二、防震减灾工作指导思想、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提出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一体两翼"城市建设,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全力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切实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加快幸福商洛建设步伐等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经济建设同防震减灾工作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不断完善防震减灾工作管理机制。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三大体系建设,着力提升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基础能力,充分发挥防震减灾在维护我市公共安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为我市适应新常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可靠地震安全保障。
到2020年,我市基本具备综合抗御相当于各县区的地震基本烈度地震的能力,基本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需求。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预防、应急救援体系效能显著,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基本形成。破坏性地震后,2小时内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开展救援,90%以上县(区)建立现场应急工作队。应急避难场所满足全市70%城镇人口的应急避险需求,震后24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安置。
(二)主要任务
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基础较差,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要顺利实施上述目标,必须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预防、应急救援三大体系建设,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增强全社会抵御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1、落实防震减灾工作责任
按照《防震减灾法》和《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依法履行防震减灾管理职责,切实加强领导,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县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依法健全防震减灾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保证必要的人员编制和工作条件,保障防震减灾工作的正常开展。
2、加强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依托陕西省地震监测体系建设,增强全市地震监测预报能力。
⑴推进地震预警工程建设,基本实现烈度速报和预警信息服务,提高地震灾害信息快速获取能力。
⑵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现有地震监测台网的指导与管理,发挥其重要补充作用,对原商州电磁波和丹凤中学CO2观测台进行数字化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我市监测预报能力,同时加强与省地震局的联系,实现资源共享,发挥整体效能。
⑶完善各县区地震信息共享网络平台,建设综合地震信息获取与数据库平台,推进县级地震信息中心建设,实现市、县区与省地震局内部通信连接,形成全市自上而下的地震通信网络。
⑷依法做好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地震监测台网安全,监测资料准确连续。
⑸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群测群防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公民积极参与群测群防活动。继续加强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三网一员"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地震灾情速报、地震应急、防震减灾宣传等工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⑹提高地震预测预报水平。加强地震宏观异常的核实、研判与跟踪。完善监测、科研、预报相结合的震情联合会商机制,努力提高地震预测预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提升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⑴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管理,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管理纳入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新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率达到 100%。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工程严格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一般建设工程依据<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GB18306-2015和地震小区划提供的参数进行抗震设防。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新建建设工程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加强交通、铁路、民航、电力、通信、水利等领域重点部位、危险地段的地震风险排查和抗震加固,不断提高重大工程和重要基础设施的抗震能力。同时,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监管,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抗震设防质量责任,为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保障基础。
⑵全面落实抗震设防新要求。开展新一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宣贯,保证一般建设工程、移民搬迁工程、灾后恢复重建等新建改建工程达到新发布的抗震设防要求。同时做好商洛市地震小区划成果的应用,为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工程震害的预测和预防、救灾措施的制定提供更准确的基础资料,为规划区范围内的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加固提供更详尽的地震动参数。
⑶继续推进地震安全民居、社区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充分利用国家防灾减灾日和我省防震减灾周开展宣传活动,通过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六进"活动,全面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和减灾技能,引导村镇居民自建房时增加抗震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村镇民居抗震设防质量问题。
⑷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制定防震减灾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考评办法,推动县区防震减灾工作深入开展,确保防震减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使县区防震减灾工作组织领导和保障进一步坚强有力,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防御地震灾害的基础进一步夯实。
4、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⑴加强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参与等工作机制,完善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提升地震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⑵做好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修订,推进地震应急演练规范化、常态化,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⑶提升技术保障能力,推进地震应急平台建设,强化现场处置的指挥决策手段,全面提高应急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
⑷强化地震灾害专业应急救援队、现场工作队、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应急装备,强化培训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与建设,利用广场、公园、绿地、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建设标志规范合理、功能齐全的应急避难场所,推进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规范化、信息化。
⑸强化应急准备能力建设。完善地震应急工作检查制度,建立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指标体系,加强地震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应急物资调度平台,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紧急配送和监管机制,强化应急物资综合、动态管理。
三、实现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防震减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合作,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全面发展。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健全工作机构
依法健全市、县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加强市县基层防震减灾力量,保证必要的人员编制和工作条件,健全工作机制,保障防震减灾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规划任务在基层的贯彻落实。
(三)全面落实防震减灾责任制
各县区政府要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规划中确定的目标任务,要落实到责任单位,列入工作计划,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
(四)加大防震减灾投入力度
各县区要将防震减灾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的稳定增长投入机制,使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市、县区财政要将防震减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设立防震减灾专项资金,并随财政收入的增加而逐步增加,及时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防震减灾工作正常开展。
(五)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
人力资源是防震减灾事业的第一资源,要紧紧围绕防震减灾中心工作,借助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有利时机,在建立健全地震工作机构的同时,按照国家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设置要求,市、县区政府要尽快充实配备防震减灾专业人才,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高效精干的防震减灾工作队伍,为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人才队伍保障和智力支持。
各县区政府要按照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适合本区域的发展规划,完善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体系。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完善规划实施机制,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实现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