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机构改革方案》(中编发〔 2001 〕 4 号)有关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地震局职能配置规定》(陕政办发〔 2002 〕 101 号),授权陕西省地震局承担全省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全省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制定、实施全省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强化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震情跟踪,对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管理全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灾害预测;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承担陕西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职能,制定全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组建、培训省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协助建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等。
二、201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全省防震减灾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牢固树立震情第一观念,突出震情跟踪和应急防范,强化社会管理,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防震减灾体系建设重点项目,提高综合防御地震灾害能力,服务"三个陕西"建设。
一是保障我省"十五"、"十一五"和灾后恢复重建等期间建设的前兆观测台、测震观测台、强震观测台、GPS连续观测基准站构成的数字化地震监测台网的正常运转,保证地震监测信息的安全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包括各类地震观测台站台网的运行消耗、维修维护、环境保护,地震数据传输、处理,流动观测、震情监视和短临跟踪、震情分析会商等各项工作。
二是进一步提高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地震事件新闻发布预案,规范丰富信息发布内容,建立社会网站、媒体、新媒体相互配合的信息发布平台,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做好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开展市县防震减灾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培训和防震减灾法实施5周年、防震减灾条例实施4周年宣传等工作,继续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县区、示范社区、示范学校和防震减灾科普标准化学校建设等相关工作。
三是继续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队的应急演练等工作,按照《地震现场工作管理规定》,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对局现场工作队和市、县现场应急工作人员进行远程培训,促进全省地震现场应急人员专业水平的提高,不断提升地震应急实战能力,保障大震应急工作需要。
四是贯彻落实中国地震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关中-天水经济区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建设要求,开展关中地区大震危险性评价、汉中商洛和安康3城市地震小区划和陕西地震构造基础图件编制三个项目的实施工作。
三、部门概况
地方编制23名(行政编制5人,参公事业单位18人),实有在职人员23人(地方编制),离休11人,退休9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仅包括省级在编23人,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公用经费。包括水电暖、物业管理、长途用车、差旅费、一般设备购置等支出内容,根据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三)项目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视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五、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1.收入预算。
2014年,我局省级预算总收入1792.02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拨款。
2.支出预算。
2014年,我局省级预算总支出179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24万元(工资福利143.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94万元,公用78.46万元),项目支出1552.78万元。项目支出包括:
(1)地震台站、台网运维补助经费532.78万元,用于 "十五"、"十一五"及灾后恢复重建等期间建设的强震、测震、前兆、网络信息节点等设施的日常运行消耗、检查维修、设备更新保养、环境保护等支出内容。
(2)应急救援运维补助经费220万元,用于省应急救援队、省地震现场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培训、演练等。
(3)其他地震事务支出800万元,即关中-天水经济区防震减灾体系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关中地区大震危险性评价项目的钻孔联合剖面探测、盆地内及外围边界断裂调查及活动性鉴定和汉中商洛和安康3城市地震小区划项目的人工地震动合成、土层反应模型建立、地震动参数确定等工作,并启动陕西地震构造基础图件编制工作。
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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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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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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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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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预算拨款
| 1792.02
| 一、基本支出
| 2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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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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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工资福利支出
| 14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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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事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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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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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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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日常公用经费
| 7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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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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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项目支出
| 155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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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级补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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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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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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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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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1792.02
| 本年支出合计
| 179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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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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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年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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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公共预算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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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基金预算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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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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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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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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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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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792.02
| 239.24
| 1,55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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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401
| 行政运行
| 56.24
| 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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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404
| 地震台站、台网补助经费
| 532.78
|
| 53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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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407
| 地震应急救援补助经费
| 220.00
|
| 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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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450
| 地震事业机构
| 183.00
| 1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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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499
| 其他地震事务
| 800
|
|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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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4年,陕西省地震局车辆运行维护费49.84万元,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过路(桥)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主要用于到各个地震台站(点)、信息节点等进行设备设施检查、维修、故障排查、环境保护等。
2014年陕西省地震局不安排车辆购置。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陕西省地震局公务接待费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陕开展项目考察、交流、调研、指导的上级部门领导和国内外专家,以及视察、指导、协同地震应急演练工作的相关人员等。
相比上一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没有变化。
2014年省级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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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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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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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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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震局
| 62.84
| 0
| 62.84
| 49.84
| 0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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