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机构改革方案》(中编发〔2001〕 4 号)有关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地震局职能配置规定》(陕政办发〔2002〕101 号),授权陕西省地震局承担全省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全省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制定、实施全省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强化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震情跟踪,对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管理全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灾害预测;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承担陕西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职能,制定全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组建、培训省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协助建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等。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事业发展开局之年,陕西省地震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和全国地震局长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部署,坚持防震减灾根本宗旨和融合发展方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突出抓好震情跟踪和应急戒备,统筹推进防震减灾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和社会综合防御能力建设,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确保"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是切实增强震情跟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各类监测资料处理、异常落实和跟踪分析研判,强化日常维护和台站观测环境保护,包括各类地震观测台站台网的运行消耗、维修维护、设备更新、环境保护,地震数据传输、处理,流动观测、震情监视和短临跟踪、震情分析会商等各项工作,保证地震监测信息的安全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确保全省前兆观测台、测震观测台、强震观测台、GPS连续观测基准站等各类地震监测台网的正常运转。
二是继续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维护、更新救援设施设备,组织做好应急指挥系统应急响应与服务保障演练,开展一次省地震现场工作对全员应急拉动演练;贯彻落实现场工作新要求,组织工作队伍技术骨干培训,强化实景培训,提升实战能力,促进全省地震现场应急人员专业水平的提高,不断提升地震应急实战能力,保障大震应急工作需要。
三、部门概况
陕西省地震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中国地震局,受陕西省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双重领导,下设9个处(室)、6个处级事业单位、2个科级事业单位和11个专业地震台站。
陕西省地震局属于二级预算单位,地方编制23名,实有在职人员23人(地方编制),离休11人,退休9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2016年,预计总收入1425.27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拨款1035.27万元,其他收入390万元;总支出1425.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0.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2.23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预计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拨款1035.27万元;总支出103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49万元(人员203.04万元,公用79.45万元),项目支出752.78万元,主要用于地震监测台站(台网)和地震紧急灾害救援队运维项目支出,包括各类台站的日常检查及维修维护、设备更新完善,地震救援设备设施及物资的更新补充、救援队伍的培训演练等。
(三)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2.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84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相比上一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没有变化。
附件:2016年陕西省地震局省级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