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编发〔2001〕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地震局职能配置规定》(陕政办发〔2002〕101 号)精神,陕西省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管理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主要包括管理、监督、检查全省的防震减灾工作;指导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建立健全全省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中国地震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陕西省地震局全面贯彻落实防震减灾重大部署,通过签订年度防震减灾目标责任书、印发工作意见、将地震工作纳入全省"追赶超越"点评体系、加强督导等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扎实开展震情监视跟踪工作,做好震情跟踪、异常核实和震情会商工作,全面完成重大活动、重要时段地震安全保障任务;有力有序地进行地震应急戒备与处置工作,加强应急协作联动,抓好应急戒备与防范工作,开展西北片区地震工作演练等,对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有效开展四川九寨沟7.0级、青川4.9级、5.4级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围绕"十三五"规划重点任务和追赶超越目标,完成了局省合作协议的草拟和征求意见工作,组织完成了"十三五"重点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与评审工作;不断夯实震灾预防基础,推进全省防震减灾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开展赴科普基地建设调研,举办市县防震减灾培训工作,着力提升市县工作能力;不断拓展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积极提供地震带分布、城市活断层探测、地震区划等成果,服务于国土规划利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预警等科学决策,借助我省互联网+政务信息平台,向社会提供政务服务,通过微信微博实时发布地震信息、普及防震避险技能、宣传重大地震科技进展等防震减灾公共服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陕西省地震局无下属单位,决算只包含局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陕西省地震局为中央预算单位,省级人员编制共23人,全部为事业编制。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我局收入总计4065.62万元,支出总计4065.62万元。收支总体比上年减少1111.93万元,减少21.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关中-天水防震减灾体系建设项目、地震小区规划等项目已近收尾阶段;安康中心地震台建设、兴平市活断层探测与危险性评等"十三五"项目陆续开工,支出较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我局收入总计4065.62万元,包含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52.04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713.58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我局支出总计4065.62万元。
按支出性质划分,本年支出构成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354.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72.5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1.73万元。
(2)项目支出1358.59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255.49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日常运转支出;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3.10万元,主要用于关中-天水经济区防震减灾体系建设项目、安康中心地震台建设项目、兴平市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项目。
(3)年末结转和结余2352.74万元。其中:地震小区规划项目年末结转68.49万元、关中-天水防震减灾体系建设项目年末结转133.04万元、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项目年末结转149.37万元、兴平市活断层探测与危险性评价项目年末结转339.63万元、安康中心地震台建设项目年末结转762.48万元、教科文发展专项补助项目年末结转99.73万元、省级基本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年末结转800万元。
按政府功能分类划分,本年支出构成情况如下:
(1)教育培训支出63.1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万元;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630.4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7.75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2352.74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15.62万元,支出总计4015.62万元。收支总体比上年减少1111.93万元,减少21.6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关中-天水防震减灾体系建设项目、地震小区规划等项目已近收尾阶段;安康中心地震台建设、兴平市活断层探测与危险性评等"十三五"项目陆续开工,支出较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15.62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划分,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培训支出63.1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万元;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630.4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7.75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2302.74万元。其中:地震小区规划项目年末结转18.49万元、关中-天水防震减灾体系建设项目年末结转133.04万元、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项目年末结转149.37万元、兴平市活断层探测与危险性评价项目年末结转339.63万元、安康中心地震台建设项目年末结转762.48万元、教科文发展专项补助项目年末结转99.73万元、省级基本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年末结转80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4.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72.5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1.73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9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本年支出49万元、无公务接待费支出。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46万元。具体原因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本年支出49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0.84万元,主要用于流动测量、预报预测等台站监测的运行维护。2017年本年无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2)本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62万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局培训费支出58.86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抗震设防等专业技术培训支出,培训费支出较上年支出减少8.44万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局会议费支出23.95万元,主要用于我局防震减灾工作会及震情会商、省级示范学校、示范社区、示范企业评审会等业务会议支出。会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增加8.93万元,主要是我局为了贯彻落实全国防震减灾会议精神,在2017年召开陕西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研究安排"十三五"工作部署。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二级项目涉及培训支出、地震监测、地震应急救援、防震减灾信息管理等5个项目740.38万元,实际开展自评的二级项目5个,项目绩效自评覆盖率达到100%。开展自评的5个项目中,实际完成经费预算740.3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73万元,包括办公费0.3万元、印刷费1.92万元、水费0.97万元、电费9.81万元、邮电费0.21万元、取暖费3.91万元、物业管理费1.36万元、差旅费2.28万元、劳务费7.93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3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支出66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性资金。其中:货物政府采购支出77.30万元,服务政府采购支出590.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我局是中央预算单位,省财政决算报表类型为差额表,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在中央部门决算中反映,不在省财政决算报表中体现。
(四)其他情况说明
在决算公开报表中,01表-部门决算收入总表、04表-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06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表间数据尾数有差异,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 。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附件:陕西省地震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陕西省地震局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