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工作部署,日前,陕西省地震局联合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陕西省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试行)》,给出了陕西省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的时间表和施工图。
普查内容包括陕西地震灾害致灾因子调查与评估、历史地震灾害调查与评估、地震灾害重点隐患排查、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等专业普查内容,以及减灾资源和能力调查评估、承载体调查评估等综合普查内容。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普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主要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组建普查队伍,开展普查培训;组织完成西安市灞桥区、安康市白河县、榆林市神木县三个区县的普查试点工作,先行探索经验启示,形成第一批普查成果。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主要完成全省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编制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汇总普查成果。普查工作要重点聚焦数据质量和成果应用,坚持“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确保吃一堑长一智、打一仗进一步。
陕西省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是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重大的省情省力调查工作,是全面提升陕西省抵御地震灾害防范能力的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查清陕西地震灾害风险的基本现状,摸清地震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救灾能力,客观认识全省各地地震灾害风险水平,为省委、省政府及各地党委、政府有效开展地震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