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下午,《陕西省志·地震志》(1987~2012年)终审会在省地震局召开。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史天社、吴玉莲,副巡视员李保国、张世民,省地震局副局长刘晨、王彩云,省地方志办公室、省地震局相关处室和编纂委员会成员等共21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吴玉莲主持。
终审会上,《地震志》副主编刘晨从组织保障、人员队伍、工作方案、质量管控、编纂历程、意见处理等方面汇报了志书编纂情况,并对志稿的篇目结构、主要内容、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计划等进行了说明。评审人员一致认为,《地震志》政治观点正确,地方特色、专业特色和时代特色突出,体例规范,文字简洁、流畅,整体质量较高。同时,从篇目调整、局部内部精简、表格规范以及照片选取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
终审会上,史天社副主任代表省志编纂委员会宣读了《陕西省志·地震志》(1987~2012年)通过终审的决定。他强调,志书编纂要讲政治,为党和人民记录好历史,书写好陕西地震事业发展历史,弘扬陕西地震精神;地震是一个学科,在记述中要注意科学性,挖掘其文化内涵,为陕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助力;《地震志》基础很好,要依照规范做成精品。同时提出两点工作要求,一是制定志稿修改和出版工作计划,抓好质量,严把政治关、规范关和质量关;二是做好志书利用工作,从志书和地震科研中衍生出更多成果,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影响力。
刘晨副局长说,完整记录陕西地震26年的历史十分必要,突出展现了陕西地震人拼搏奋斗精神。他认为评审组从严谨、细致、求实的专业角度提出了问题与建议,体现出了良好的专业素养和优良的工作作风,给编纂组一次很好的培训。他表示,要做好志书的宣传和利用工作,弘扬陕西地震行业精神。会后,要按照终审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及时制定修订方案,认真消化、吸收,精心打磨,在规定时间内,以做成精品的要求高质量完成后期工作任务。
《陕西省志·地震志》(1987~2012)是根据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6年8月《关于印发< 陕西省第二轮三级志书编纂规划>的通知》规定,由陕西省地震局承编。2013年7月,省地震局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编纂工作正式启动。随后,根据资料的收集和认识的深化,对篇目结构进行了修改和调整。2015年1月完成初稿。数次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于2017年2月通过内部初审,随后根据初审意见修改后形成送审稿,并于7月呈报请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送审稿共设9篇44章118节,约48万字,涵盖了1987年至2012年陕西地震工作的主要方面,基本反映了这一时期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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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志办公室在省地震局召开《陕西省志•地震志》(1987~2012)终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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