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至16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静芝、梁宏贤、郭大为率3个组分别在咸阳、渭南、汉中开展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彬州市、礼泉县、秦都区,临渭区、合阳县、大荔县,佛坪县、勉县、汉台区,实地察看学校科普教育和工程建设、农村民居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地震监测台网、重大工程抗震设防措施、应急物资储备和救援队伍建设等情况,收集查看灾后重建、应急预案、配套政策制度等资料,现场提问“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汉中、渭南、咸阳市政府、合阳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汇报。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三市在贯彻落实、履行防震减灾法定职责方面取得的成效,针对检查中存在的农村民居抗震能力不高、应急物资储备种类不全、地震监测台站周边环境保护不力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检查组强调,要找准影响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有效实施的关键问题,研究改进措施,补齐工作短板,加大普法力度,推进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全面深入实施。
检查组要求,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要求。夯实政府主管部门的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强化“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力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孙琳、副主任委员王建领、陈桦、朱峰,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邵向农、陆宝延,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刘青光、吴兴德、张凯华,省地震局局长吕弋培、副局长刘晨、王恩虎等参加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