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机构甲乙级资质初审
依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中国地震局令第8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审批范围: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机构甲级、乙级资质初审,向中国地震局提供审核意见。
收费依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20个工作日。
送达总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
一、受理
1.条件:申请单位应当具备《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七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机构资质证书申请表一份(领取或直接从网上下载)。
(2)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单位所有制性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各一份。
(3)法人代表与技术负责人的职务、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主要技术人员情况统计表一份。
(5)主要设备清单一份。
(6)单位资历简介一份。
2.工作标准: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应齐全、规范、有效。
3.本岗位责任人:省地震局震害防御处行政许可受理人员。
4.岗位职责及权限:受理人员应仔细核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对材料齐全、内容符合要求的,受理人员应当受理,并出具《陕西省防震减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受理表》;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面改正的错误的,受理人员应当协助其改正,并在改正后受理;材料不齐全、规范的,受理人员应书面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在其提交全部补正材料后予以受理。对于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许可事项审批范围的,受理人员应当作退件处理,并出具《陕西省防震减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退件通知书》。
5.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二、审批
1.工作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章关于地震安全性评价机构资质审批的规定,在审核权限范围内,组织进行审查。审查过程应当公正、公开,记录清晰,审查结果准确。
2.本岗位责任人:省地震局震害防御处行政许可人员。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法规、规章有关地震安全性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的相关规定,对申请单位的资质条件和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并进行实地考察。委托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单位进行业务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对申请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机构甲级、乙级资质证书的,根据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审查意见,提出审核意见,经分管局长同意后报中国地震局。
4.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三、送达
1.工作标准:采取有效的方式,将审核办理结果送达申请单位。
2.本岗位责任人:省地震局震害防御处行政许可工作人员。
3.岗位职责及权限:填写《陕西省防震减灾省级行政许可办理结果通知书》,采取电话、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申请单位领取办理结果。
4.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四、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机构甲乙级资质审核(代为审核)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