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行政许可事项内容
(一)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
(二)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机构丙级资质认定
(三)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机构甲乙级资质审核(代中国地震局初审)
二、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流程
(一)各项审批事项由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所需材料。
(二)震防处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对材料齐全、内容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受理,并出具《陕西省防震减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受理表》;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面改正的错误的,应当协助其改正,并在改正后受理;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避免申请人多次补全。
(三)震防处组织省安评委对申请事项进行业务审查。审查不通过或修改后通过的,应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申请人进行修改。审查通过的,应及时提交上级领导批示。
(四)上级领导批示完毕后,及时将行政许可送达申请人。
(五)行政审批结果将定期在陕西地震信息网公示。
(五)各事项办理详细流程图详见《省地震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或《陕西省防震减灾省级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六)各事项流程办理时限按《陕西省防震减灾省级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执行。
三、服务标准
严格按照《震害防御处公开服务承诺书》的标准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努力打造文明行政审批窗口。
四、受理部门
部门:震害防御处行政审批窗口(省地震局防震减灾科技大楼415室)。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边家村水文巷4号。
五、处领导投诉电话
主要负责人:范增节
办公电话: 029-8846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