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次地震,明《隆庆实录》卷十九记作:“隆庆二年四月乙酉(初六)(1568.5.2),陕西凤翔、平凉、西安、庆阳等府,地震千里,倾城堡,伤人畜甚众。卷二一中记作:“二年六月己丑(1568.7.5),以陕西地震,命巡抚都御史张祉祭告西岳华山”。王圻《续文献通考》卷二二一中记作:“四月地震如雷,尘灰蔽天,垣屋欹侧。泾阳、咸阳、高陵城无完壁,人畜深伤甚多”。《隆庆实录》并有赈恤记载:“二年六月辛卯礼科给事中何起鸣奏西安郡县地震经月,压伤人甚众。乞赐赈恤。户部奏以本省织造羡余银八千八百三十两,并预备仓粮相兼赈济”。
1960年版的《中国地震目录》把这次地震定为明隆庆二年四月十九日(1568.5.15),霞级6(1/2)级,震中烈度Ⅷ+,震中为陕西泾阳(34.6°N,108.8°E),极震区为咸阳、高陵、泾阳。并记载了高烈度区的破坏情况:“灞桥、柳巷、回军、永乐等村镇倒塌如平地,临潼城垣房屋倒塌,人多压伤;渭南庐舍几倾”。
1983年版的《中国地震目录》将这次地震震级定为6(3/4)级;震中烈度Ⅸ度;震中为陕西西安东北(34.4°N,109.0°E)。
1973年丁韫玉、李博把这次地震作为汾渭强震带6(3/4)级地震迁移中第一次迁移的终结地震。l980年李钦祖认为这次地震的等震线长轴方位为285°,雷姚琪等认为:1568年1月蓝田5级地震与1568年4月临潼5(1/2)级地震为1568年西安东北地震的直接前震。并提出“兴平震情并不亚于临潼,至少高烈度区应包括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