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9日,新疆精河发生6.6级地震。中国地震局现场工作队依照《地震现场工作:调查规范》(GB/T 18208.3-2011)、《中国地震烈度表》(GB/T 17742-2008),通过灾区震害调查,确定了此次地震的烈度分布。
此次地震灾区最高烈度为Ⅷ度(8度),等震线长轴总体呈北西西走向,Ⅵ度(6度)区及以上总面积为15623平方千米,主要造成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博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伊宁县,塔城地区乌苏市以及第五师的33个乡镇团场受灾。此外,位于Ⅵ度(6度)区之外的部分乡镇也受到波及,造成少量老旧房屋破坏。
Ⅷ度(8度)区面积979平方千米,长轴44千米,短轴29千米,涉及精河a县托里镇、茫丁乡、八家户农场等3个乡场,调查中还发现存在Ⅸ度(9度)异常点。
Ⅶ度(7度)区面积3190平方千米,长轴84千米,短轴67千米,涉及精河县八家户农场、茫丁乡、精河镇、托里镇、大河沿子镇、阿合其农场,尼勒克县喀拉苏乡、加哈乌拉斯台乡、乌赞乡、科克浩特浩尔蒙古民族乡,第五师82团、83团等12个乡镇团场。
Ⅵ度(6度)区面积11454平方千米,长轴149千米,短轴137千米,涉及精河县茫丁乡、托托乡、八家户农场、托里镇、大河沿子镇、阿合其农场,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达勒特镇、青得里镇、乌图布拉格镇、博乐市城区,伊宁县阿乌利亚乡、麻扎乡,尼勒克县克令乡、苏布台乡、喀拉苏乡、加哈乌拉斯台乡、乌赞乡、科克浩特浩尔蒙古民族乡、乌拉斯台乡、尼勒克镇、喀拉托别乡、胡吉尔台乡,乌苏市古尔图镇,第五师81团、85团、86团、89团、90团、91团等30个乡镇团场。

地震烈度简要说明
地震烈度就是指一次地震发生后所造成的影响大小及其空间分布,主要包括建筑物破坏、自然环境变化等。一般而言,随着离震中距离的逐渐加大,烈度值会逐渐降低。
地震烈度Ⅵ度(6度)时的表现是:土木、砖木房屋少数中等破坏,砖混房屋个别中等破坏、少数轻微破坏,框架房屋基本完好。
地震烈度Ⅶ度(7度)时的表现是:土木、砖木房屋少数毁坏、多数中等破坏,砖混房屋少数中等破坏、多数轻微破坏,框架房屋个别轻微破坏,多数基本完好。
地震烈度Ⅷ度(8度)时的表现是:土木、砖木房屋少数毁坏、多数严重破坏,砖混房屋个别毁坏、多数中等破坏,框架房屋少数严重破坏,多数轻微破坏。
地震烈度Ⅸ度(9度)时的表现是:土木、砖木房屋多数毁坏或严重破坏,砖混房屋少数毁坏、多数严重或中等破坏,框架房屋少数毁坏、多数中等或轻微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