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宝鸡市率先在陕西省开展城乡居民地震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圆满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为了持续开展此项工作,在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优化了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方案,已于2020年11月4日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宝鸡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方案》(宝政办发〔2020〕47号)予以印发,标志着宝鸡市城乡居民地震巨灾保险工作由试点转为常态化。
为做好2020年度地震巨灾保险工作,宝鸡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下达2020年度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目标任务的通知》(宝震工发〔2020〕7号),下达了各县区的工作任务,2020年度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范围由2019年的城乡居民总户数的5%扩大到城乡居民总户数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