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
(2012年5月4日修订)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2 应急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指挥部
2.2 指挥部下设机构及职责
2.2.1下设机构
2.2.2机构职责
3 地震灾害事件等级划分、响应分级和应对策略
3.1 地震灾害等级划分
3.2地震灾害响应分级
3.3应对策略
4 破坏性地震事件应对
4.1 Ⅱ级响应
4.1.1 应急启动
4.1.2 应急部署
4.1.3 应急处置
4.1.4 应急结束
4.2 Ⅰ级响应
4.2.1 发生在邻省(区、市)致我省Ⅶ度以上破坏、死亡10人以上地震应急响应
4.2.1.1 应急启动
4.2.1.2 应急部署
4.2.1.3 应急处置
4.2.1.4 应急结束
4.2.2 省内5.5≤M<7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
4.2.2.1 应急启动
4.2.2.2 应急部署
4.2.2.3 应急处置
4.2.2.4 应急结束
4.2.3 省内M≥7级地震应急响应
4.2.3.1 应急启动
4.2.3.2 应急部署
4.2.3.3 应急处置
4.2.3.4应急结束
5 省内有感地震事件应对
6 其他地震事件应对
6.1 短临应急
6.2 应急戒备
6.3 平息地震谣传
7 恢复重建
7.1受灾群众安置地地震安全评估
7.2提供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依据
7.3防震减灾恢复重建规划编制
8 应急准备
8.1地震监测、预测
8.2 地震灾害防御
8.3 地震应急救援
8.4 地震应急队伍
8.5 技术通信保障
8.6 物资装备保障
8.7 宣传、培训与演练
8.8 制度建设
9 附则
9.1 相关规定
9.2 监督检查与奖励
9.3 预案管理
9.4 制定与解释
9.5预案实施时间
10 附录
10.1 各部门、单位应急职责
10.2 陕西省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出动规模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保证全局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发布)、《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1995年2月11日国务院令第172号发布)、《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2009年11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办〔2005〕19号)、《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中震发救〔2006〕44号)、《陕西省地震应急预案》(陕政办函 〔2011〕88号)、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管理规定》(中震救发〔2010〕74号)。
1.3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指挥,各组分工负责,分级响应应对,高效有序处置。
1.4 适用范围
省内破坏性地震灾害事件应对、发生在邻省(自治区、直辖市)造成我省人员伤亡和损失的地震灾害事件应对、临震应急、应急戒备、省内有感地震事件应对、地震谣传处置。
2 应急机构与职责
成立陕西省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作为局地震应急工作指挥机构。
2.1 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担任。
副指挥长:副局长和其他副局级领导担任。
指挥部成员: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发言人由局新闻发言人担任: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副局长(A)、分管应急工作或震害防御工作的副局长(B)。
职责:负责履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地震监测、地震预测、灾害预防、临震应急等日常工作职责;负责陕西省地震应急预案赋予的各类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工作的地震信息上报与发布、应急响应建议、灾情收集与报送、灾情快速评估、紧急救援、震情监视、会商研判、余震监测、新闻宣传、损失评估、应急准备等工作;负责领导指挥全局地震应急工作,确定响应级别;负责向省委、省政府、中国地震局报告震情灾情,传达贯彻和落实省委、省政府、中国地震局重要批示和部署;负责和中国地震局现场指挥部、派出的各工作队伍的衔接和后勤保障;负责地震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和响应;指导全省市、县地震工作部门开展应急工作;组织开展应急工作总结。
日常办事机构:应急救援处。
震时办事机构:综合组
2.2 指挥部下设机构及职责
2.2.1 下设机构
指挥部下设综合组、灾情组、新闻媒体组、监测预报组、技术保障组、条件保障组和现场指挥部(现场工作队)。
现场指挥部(现场工作队)可下设现场综合组、灾评科考组、现场监测预报组、通信保障组、后勤保障组。
2.2.2 机构职责
1.综合组
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发展与财务处处长、震害防御处副处长担任,成员由发展与财务处、纪检监察审计处、机关党委、应急救援处、宣教中心、工勘院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牵头负责综合组职责、人员、任务的落实和常态下的应急准备工作。
职责:负责协调指挥部各小组工作;负责与省委、省政府、中国地震局及相关部门的联系;承担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的文秘工作;负责安排专人承担指挥长秘书工作;安排专人驻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承担协调联络工作;负责起草向省政府提出震后政府应对对策建议;负责各类信息的编写和上报;负责视灾情提出地震灾害专业救援队伍出队建议和与省地震灾害专业救援队伍的联络;负责各类综合信息的编写和上网发布;负责应急期间本组所产生的文件资料、图件、照片等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负责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灾情组
组长由人事教育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应急救援处副处长担任。成员由人事教育处、纪检监察审计处、应急中心、宣教中心、工勘院相关人员组成。应急救援处牵头会同人事教育处负责常态下的应急准备工作。
职责:负责通过电话、网络、媒体等各种手段搜集、汇总、整理灾情和社情信息,编写《地震灾情速报》;负责应急期间本组所产生的文件资料、图件、照片等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负责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3.新闻媒体组
组长由震害防御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宣教中心主任、办公室副主任担任。成员由震害防御处、离退休干部处、应急中心、宣教中心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牵头会同机关党委、震害防御处、宣教中心负责常态下的应急准备工作。
职责:负责新闻发布相关工作;负责接待安排新闻媒体来访;负责向各类媒体提供震情、灾情等信息和相关新闻报道稿件;负责局官方微博的编辑、发布及与网民互动等工作;负责组织应急期间防震减灾知识宣传;负责监控、汇总各地舆情、社情动态及处置;负责采集应急工作宣传素材和全省地震系统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地震应急专题栏目信息发布;负责地震应急大事记资料和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负责应急期间本组所产生的文件资料、图件、照片等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负责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工作在地震应急阶段与媒体组合并。
4.监测预报组
组长由监测预报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监测中心、分析预报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监测预报处、预报中心、监测中心、各地震台站等相关业务人员组成。监测预报处牵头会同监测中心、预报中心、工勘院负责监测预报组和现场监测预报组职责、人员、任务的落实和常态下的应急准备工作。
职责:负责确定地震参数及速报,负责震情信息快速发布、组织震情会商和趋势判定、地震异常落实和震情跟踪;负责部署地震台站监测和流动观测工作;负责强震资料收集处理,提供烈度速报结果;负责提供地震发生的地质构造背景、震源机制等相关图件、信息;负责应急期间本组所产生的文件资料、图件、照片等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负责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5.技术保障组
组长由应急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监测中心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应急中心、监测中心、宣教中心相关人员组成。应急中心牵头会同宣教中心、监测中心负责技术保障组和现场通信保障组职责、人员、任务的落实。
职责:负责应急指挥大厅和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快速开启;负责震后灾情快速评估,提供应急辅助决策报告;负责震后应急工作所需图件和专题图件的提供与产出;负责现场应急指挥通信车技术系统、应急指挥大厅及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局信息网络及相关应急通信的安全运转和信息传递的保障工作;负责应急期间本组所产生的文件资料、图件、照片等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负责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6.条件保障组
组长由条件保障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发展与财务处副处长担任。成员由应急救援处、条件保障中心、财务科、国资科相关人员组成。条件保障中心牵头会同发展与财务处负责条件保障组、现场后勤保障组职责、人员、任务的落实和常态下的应急准备工作。
职责:负责应急期间的资金、车辆、有关应急物资的准备、筹措与供给;负责承担应急期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保证应急通信车司机及时到位;负责申请、筹措、落实应急经费;负责全局供电、供水、医疗卫生和职工家属应急疏散与安置;负责全局地震应急时生活用品的组织调运保管和分配;负责保障局周边道路畅通及院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外来人员的接待安排;负责派出地震现场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期间本组所产生的文件资料、图件、照片等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负责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7.现场指挥部(现场工作队)
现场指挥: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
现场副指挥(现场工作队队长):应急救援处处长。
成 员:现场各小组组长。
现场指挥部(现场工作队)职责:负责与灾区政府的联络;负责与局应急指挥部的及时沟通联系并贯彻落实局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负责指挥地震现场应急救援、灾情收集、灾评科考、新闻宣传、信息报送、协调处置等工作;负责指导震区地震局的工作
现场指挥部(现场工作队)可下设现场综合组、灾评科考组、现场监测预报组、通信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应急救援处负责会同局有关部门、单位落实现场指挥部(现场工作队)的职责、人员、任务的落实和常态下的应急准备工作。现场各工作组负责各自应急期间相应的照片、视频、相关文件资料等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根据地震灾害的大小及实际需要等,现场指挥部可由局应急指挥部各组不断增派人员,加强现场应急工作力量。
(1)现场综合组
现场综合组组长由应急救援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审计监察处处长担任。成员由震害防御处、监测预报处、办公室、宣教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协调组织地震现场工作;负责与灾区政府的沟通和协调;负责现场指挥部与局指挥部的联系;负责现场指挥部工作场址的选定;负责现场省地震灾害专业救援队伍联系、协调;负责相关灾情信息的搜集;负责现场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现场指挥部文秘等有关工作;负责震区现场应急宣传;负责采集现场工作影像资料、撰写现场工作动态、新闻稿件。
(2)灾评科考组
组长由工勘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预报中心副主任、工勘院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工勘院、预报中心、宣教中心等相关业务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现场所需图件资料的借用和准备;负责调查、收集、上报地震现场灾情资料;组织实施灾区震害损失评估;开展地震烈度、地震成因、构造背景等科学考察;负责灾评报告、科考报告及相关图件的编写;负责派出救援专家参加地震救援队伍,开展人员搜救。
(3)现场监测预报组
组长由监测预报处副处长担任,副组长由西安台副台长担任。监测中心、预报中心、各地震台站派员参加。
职责:负责开展地震现场流动监测、震情跟踪、异常落实等相关工作;负责恢复地震现场监测设施;负责组织开展地震现场震情分析预报工作;负责联系、配合系统内外赴地震现场开展监测预报工作。
(4)通信保障组
组长由应急中心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宣教中心副主任担任。应急中心、宣教中心派员参加。
职责:负责架设、安装、利用一切必要的现场通信设施;负责现场通信车的技术系统运转维护;负责保障现场指挥部(现场工作队)与局应急指挥部、中国地震局的通信联通;负责现场工作队员和现场指挥部的信息传送;协助现场综合组进行信息资料整理、编发和传送上报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条件保障中心副主任担任,条件保障中心、发展与财务处派员参加。
职责:负责现场指挥部(现场工作队)人员工作、生活设施的搭建;负责现场工作有关的物资、交通车辆、食品、饮水、燃料等后勤保障供给;负责现场工作的安全保卫;负责系统内的领导、专家和工作人员的接待工作。
3 地震灾害事件等级划分、响应分级和应对策略
3.1 地震灾害等级划分
3.1.1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3%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省内发生7.0级以上地震,估计可能造成数百人死亡,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3.1.2 重大地震灾害
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的地震灾害。
当省内发生6.5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估计可能造成百人死亡,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3.1.3 较大地震灾害
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的地震灾害。
当省内发生5.5级以上、6.5级以下地震,估计可能造成数十人死亡,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事件。
3.1.4 一般地震灾害
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人员受伤及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省内发生4.5级以上、5.5级以下地震,估计可能造成数人死亡,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事件。
3.2 地震灾害响应分级
参照《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陕西省地震应急预案》,结合地震应急处置程序和我省地震灾害特点,本预案对省内地震灾害事件,按震级大小划分为Ⅰ级响应(M≥5.5)和Ⅱ级响应(4.5≤M<5.5)。对发生在邻省(区、市)的地震灾害事件,按照我省人员伤亡情况分别对应I级响应 (伤亡10人以上)和Ⅱ级响应 (伤亡10人以下)。
地震灾害等级及响应级别一览表
灾害
等级
| 国家预案划分
| 中国地震局预案划分
| 省预案划分
| 局预案划分
| |
划分依据
| 响应
级别
| 划分依据
| 响应
级别
| 划分依据
| 响应
级别
| 震级
| 响应
级别
| |
特别
重大
| M>7.0;
死亡人数300人以上;
经济损失占上年省GDP>1%
| Ⅰ
| M≥7.0;
死亡人数≥300人;
经济损失占上年GDP≥1%
| Ⅰ
| M>7.0;
死亡人数300人以上;
经济损失占上年GDP>3%
| Ⅰ
| M≥7.0;
或邻省(区、市)地震造成我省死亡50人以上
| Ⅰ
| |
重大
| 6.5-7.0;
死亡人数50-300人;
一定经济损失
| Ⅱ
| 6.5≤M<7.0
死亡人数50-300人;
经济损失占上年GDP<1%,
| Ⅱ
| 6.5-7.0;
死亡人数50-300人;
造成经济损失
| Ⅰ
| 5.5≤M<7;
或邻省(区、市)地震造成我省死亡10人以上
| Ⅰ
| |
较大
| 6.0-6.5;
死亡人数20-50人;
一定经济损失
| Ⅲ
| 6.0≤M<6.5
死亡人数20-50人;
一定经济损失
| Ⅲ
| 5.5-6.5;
死亡人数10-50人
| Ⅱ
| |
一般
| 5.0-6.0;
死亡人数20人以下;
一定经济损失
| Ⅳ
| 5.0≤M<6.0;
死亡人数20人以下 ;
一定经济损失
| Ⅳ
| |
4.5-5.5;
死亡人数10人以下
| Ⅲ
| 4.5≤M<5.5;
或邻省(区、市)地震造成我省死亡10人以下
| Ⅱ
| |
3.3 应对策略
3.3.1 Ⅱ级响应应对策略
陕西省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设在陕西地震局应急指挥中心,下设综合组、灾情组、监测预报组、新闻媒体组、条件保障组、技术保障组、地震现场指挥部(地震现场工作队)开展应急应对工作。
省内5级以下地震、邻省地震,一般不设现场指挥部,视情况派出不同规模的现场工作队。
省内5级以上地震或发生在邻省(区、市)造成我省Ⅶ度以下破坏、10人以下死亡的地震,先派出现场工作队,视情况升级为现场指挥部,可下设现场综合组、灾评科考组、现场监测预报组、通信保障组、后勤保障组,联合当地政府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应对工作。请示出动省地震灾害救援队伍。视情况请求启动应急联动机制。
3.3.2 I级响应应对策略
3.3.2.1 发生在邻省(区、市)造成我省Ⅶ度以上破坏, 10人以上死亡地震应对
陕西省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设在陕西地震局应急指挥中心,下设综合组、灾情组、监测预报组、新闻媒体组、条件保障组、技术保障组、地震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应对工作。
派出现场指挥部奔赴现场,可下设现场综合组、灾评科考组、现场监测预报组、通信保障组、后勤保障组,联合我省距震中最近、受灾最严重的地方政府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应对工作。请示出动一支省地震灾害救援队伍,到我省灾区救助,另外的救援队伍准备开赴地震发生的省(区、市)现场。
3.3.2.2 省内5.5≤M<7级地震应对
陕西省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设在陕西地震局应急指挥中心,下设综合组、灾情组、监测预报组、新闻媒体组、技术保障组,条件保障组随地震现场指挥部前移。
地震现场指挥部根据震情实际可下设现场综合组、灾评科考组、现场监测预报组、通信保障组、条件保障组。现场指挥部的规模、各组人员力量,随时根据需要由局应急指挥部各组抽派人员前往支援。
当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6.5≤M<7),指挥部新闻媒体组、灾情组随现场指挥部前移,参加现场应急工作。
现场工作统一服从中国地震局现场指挥部指挥,并要做好联系协调当地政府、信息报送、后勤保障与文秘服务工作。请示出动省地震灾害救援队伍。视情况请求启动应急联动机制。
3.3.2.3 省内M≥7级地震应对
陕西省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工作之后前移指挥工作,与随后中国地震局成立的现场指挥部合并共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陕西地震局应急指挥部下设机构除监测预报组、综合组部分人员留局值守外,其他各组的人员,按急缓轻重分批次奔赴现场,由中国地震局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按职责做好现场指挥部与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等联系,承担指挥部文秘工作,承担地震现场工作,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工作、生活后勤保障。
请示省地震灾害专业救援队伍立即奔赴地震现场。立即请求启动西北应急联动机制。
4 破坏性地震事件应对
4.1 Ⅱ级响应
当省内发生4.5≤M<5.5级地震,或发生在邻省(区、市)造成我省Ⅶ度以下破坏,并造成10人以下死亡的地震时,启动Ⅱ级响应。
4.1.1 应急启动
台网中心值班人员在地震发生后10分钟内,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局领导和部门、单位负责人。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负责通知本部门、单位人员。市县工作处负责通知市县地震机构负责人。在接到地震发生消息后,应急指挥部成员及各工作组人员须在上班时间10分钟内、局大院居住人员白天休息时间20分钟内、夜间30分钟内到岗开展应急工作。局大院外居住的应急人员应选择最快捷的交通方式,迅速到岗。开启应急指挥大厅,应急指挥部各组按照自己的职责开展工作。全局进入应急状态。
4.1.2 应急部署
1.收集汇总灾情信息,进行灾害损失快速评估。
2.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强化地震监测和震情跟踪。
3.向省委、省政府、中国地震局报告震情、灾情、预评估结果和应急处置工作建议。
4.视灾情提出省地震灾害专业救援队伍出动建议。
5.派遣现场工作队开展地震现场工作。
6.向社会和媒体发布震情等相关信息。
4.1.3 应急处置:
1.震情信息发布与初报
(1)监测预报组10分钟内向省委、省政府、中国地震局报告地震参数;15分钟内向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通报地震参数,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地震参数。
(2)新闻媒体组30分钟内做好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准备,向社会和媒体发布地震相关参数;30分钟内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发布地震相关参数、地震影响范围等信息。
2.灾情收集与报送
(1)技术保障组立即启动灾情速报平台收集灾情。
(2)灾情组迅速通过与灾区政府、地震部门、三网一员队伍等各种途径了解人员伤亡、建筑物、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受损和地震影响范围等灾情,并在30分钟内以《地震灾情速报》报局领导,并送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以后按震后12小时内每隔1.5小时,震后12小时后每隔6小时编写《地震灾情速报》,报局领导,并送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如有人员伤亡等突出灾情应随时通报。
(3)各地震台站、市县地震局(办)要迅速收集灾情信息,震后30分钟内报省地震局应急指挥部灾情组,以后按震后12小时内每隔1.5小时,震后12小时后每隔6小时报送;人员伤亡等突出灾情信息实时报送。
3.信息汇总与报送
综合组负责信息汇总与报送。
(1)综合组迅速汇集灾情信息,在震后30分钟内完成包括地震参数、发震构造背景、初步了解的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建筑物倒塌、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受灾等震情、灾情以及我局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的第一期《值班信息》编写,报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随后按震后1、2、4、8、12小时内以《值班信息》向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及时续报震情、灾情、社情及震后趋势判断和抗震救灾工作等动态信息;地震发生12小时后,出现新情况、处置的新进展及时上报,至少每隔12小时报送一次;遇特殊震情、灾情、舆情等重要紧急事项应随时报告。
(2)在震后30分钟内根据震情、灾情迅速向省政府提出启动《陕西省地震应急预案》Ⅲ级响应建议。
(3)震后30分钟内起草完成局领导向省政府汇报的有关材料,内容应包括地震参数、发震构造背景、影响范围,预评估结果和了解到的人员伤亡、建筑物倒塌、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受灾等灾情,地震趋势判定意见和我局的处置应对情况以及具体应对建议等。
应对建议视灾情、震情应包括以下内容:启动《陕西省地震应急预案》及响应级别;救援队伍和救援力量调配;灾情信息快速收集、安置灾民;震情、灾情及救灾行动信息社会发布;灾区房屋建筑、危险源排查和次生灾害防范;余震防范范围及防范措施;新闻媒体、网络舆情引导和监控,防止地震谣言发生;各级地震部门严密监测震情发展趋势,随时上报震情;增派警力维护灾区治安秩序;酌情请求国务院支援我省抗震救灾工作等。
(4)视灾情向省政府提出我省地震灾害专业救援队伍出动建议,并联系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武警陕西应急救援队做好出队救援准备。
(5)会同现场综合组视灾情提出启动西北地震应急救援协作联动机制的建议。
4.震情跟踪与研判
监测预报组负责做好震情监视与跟踪工作。
(1)立即组织召开震情会商会,在震后2小时提出震情趋势初步判定意见;强化震情跟踪和异常落实,开展24小时震情加密滚动会商,趋势会商意见在局内网上通报;各市县地震部门按会商意见统一震情对外口径。
(2)立即通知地震台站加强余震观测和应急值守;视震情需要组织流动地震监测。
(3)立即通知市县地震部门加强观测和应急值守。
(4)立即组织收集和分析处理强震台网观测数据。
(5)组织余震信息实时发布。
5.现场应急与救援
(1)现场指挥部(地震现场工作队)震后1小时内携带个人工作装备在局办公楼门前集合,准备乘车赶赴灾区。灾评科考组负责指定专人在技术保障组领(借)现场工作需用的相关图表资料;通信保障组立即检查和准备现场工作所需的图件资料、现场工作装备、通信设备、GPS等工作装备和现场应急指挥通信车车载设备,出动现场应急指挥通信车;现场综合组负责摄像机、照相机等现场办公设备及耗材的借(领)用及保管携带。
(2)震后1小时内现场工作队队长带领首批现场队伍(携带电台、卫星电话、GPS等通讯装备和个人工作装备)出发。其他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随后陆续出发赶赴现场。
(3)现场综合组立即通知相关市县地震部门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4)接到省政府要求地震专业救援队伍出队命令后,局指挥部派一名副指挥长和相关专家随队出发。到达灾区后立即和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联系并按其部署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5)后勤保障组出发时根据震区受灾情况,选择携带帐篷、发电、食品、饮水、药品等后勤保障物资。
(6)视灾情及抗震救灾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
6.新闻与媒体宣传
新闻媒体组负责新闻与媒体宣传工作。
(1)立即组织编写震情、灾情、平息地震谣传等相关宣传新闻通稿,安排和接待媒体来访;拟定震情统一对外宣传口径,引导媒体积极、全面、客观的进行抗震救灾宣传报道。
(2)震后1小时在专栏及时发布余震分布、历史地震分布、地震构造背景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等具有针对性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实时发布最新的震情、灾情、应急处置动态信息。
(3)立即通过网络、官方微博、12322热线等途径了解舆情并提出应对建议。解答社会和公众咨询,防止地震谣言的产生与传播。
(4)通知局科普知识宣传团相关人员做好地震科普知识媒体宣传、专题讲座等不同形式的宣传准备。
(5)适时进行地震应急期间社会、政府及局应急部署和处置工作宣传报道工作。
7.技术与通信保障
(1)震后20分钟产出提供用于向省政府汇报所需的相关图件和信息:
监测预报组提供震中位置图、震区区域地震构造图、发震构造、断裂性质、防范范围及防范措施等图件、信息、建议;
技术保障组立即开展灾情预评估,提供辅助决策报告;产出地震影响估计范围分布图、地震烈度预评估图、灾区行政区划图、地形图、人口分布图、救援力量分布图、学校分布图、医院分布图、地震地质图、震区水库分布图、油气管线分布图、发电、化工等重要设施分布图等图件和信息。
(2)技术保障组立即启动指挥技术系统,震后30分钟提供现场工作所需的灾区地形图(1:5万或1:10万)、地质图(1:20万)、行政区划图(1:5万或1:10万)、交通图(1:5万或1:10万)等资料图件(电子、纸质)。
(3)监测预报组震后1小时内提供震源机制解、烈度速报结果、强震动参数分布图等信息和相关图件。
(4)技术保障组震后1小时内提供震区交通图、震中与主要城市距离分布图、震区地质图、震区潜在地质灾害分布图、震区危险源分布图。
(5)技术保障组震后2小时提供余震分布图、震区烈度区划图、震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城区疏散场地分布图;4小时内产出地震破裂过程图、灾情信息分布图;根据现场信息产出现场调查点、烈度点分布图。
以上相关图件和信息产出,随震情变化需要及时更新;
(6)技术保障组启动通讯系统,开通视频会议系统,保持与中国地震局、省政府以及市县地震局指挥部之间的实时通讯;保障现场工作队与局指挥部的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畅通;保障局网络和门户网站的运行安全,保障市县信息节点信息传递畅通。
8.条件保障
条件保障组负责条件保障工作。
(1)震后1小时内准备好赴现场的车辆,做好有关应急装备、物资的调配和地震现场工作经费的准备工作。
(2)派出后勤保障组保障人员和物资随现场工作队出发。
(3)加强地震应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必要时与社区、公安派出所联系,维护好办公区、大门口及门前街道的安全和交通秩序。
(4)立即检查、维护局大院和办公楼水、电、暖设施,保障应急办公需求;为局指挥部应急工作人员做好生活后勤保障。
(5)向省政府、中国地震局申请筹措抗震救灾专项资金。
(6)做好中国地震局等外来支援人员的接待工作。
(7)购买现场应急工作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9.现场指挥部(现场工作队)到达后工作程序
(1)现场综合组立即与当地政府及市县地震部门等有关部门建立联系,视灾情成立现场指挥部,在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地震现场工作。
(2)通讯保障组开通现场与局指挥部的通信联络,与局指挥部保持联系并负责现场调查资料整理与传送。
(3)现场综合组到达后1小时内采用一切通讯手段,向局指挥部报告初步了解的震情、灾情、社情以及工作情况。以后按时间间隔1、2、4、6、6小时...报告灾情,收集到新的重大灾情和社情要随时报告。
(4)在灾区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下,现场工作队应组织现场队员第一时间配合、协助各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其他救援力量开展被埋压人员救助、基础设施抢险和次生灾害源排查等应急救援工作。
(5)现场指挥部(现场工作队)联系协调灾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部署开展地震监测、震情趋势判断、灾情收集报送、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建筑物安全鉴定、地震科学考察和新闻宣传等工作;各工作组按职责分工,遵照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6)现场综合组将灾情信息分级、分类、汇总,及时报局指挥部,每天将现场工作开展情况以《地震现场应急工作简报》及时向局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当地政府。
(7)3天内完成地震灾害损失初评估,7天内完成地震灾害损失总评估。
(8)应急救援处在收到地震灾害直接损失初评估报告后,3天内组织召开陕西省地震灾害损失评定委员会会议,对灾害直接损失评估结果进行评审,并将结论意见上报陕西省人民政府审定,同时报中国地震局。
4.1.4 应急结束
视震情趋势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情况,由局应急指挥部宣布解除全局地震应急状态;应急救援处对地震现场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指挥部各工作组、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地震台对本组、本部门的地震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办公室会同应急救援处组织对全局地震应急工作进行总结。
4.2 Ⅰ级响应
当省内发生M≥5.5级地震灾害事件,或邻省(区、市)发生地震灾害事件造成我省Ⅶ度以上破坏、10人以上死亡,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按应对策略,分为三种情况应急响应。
4.2.1 发生在邻省(区、市)致我省Ⅶ度以上破坏、死亡10人以上地震应急响应
4.2.1.1 应急启动
台网中心值班人员在地震发生后10分钟内,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局领导和部门、单位负责人,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负责通知本部门、单位人员。市县工作处负责通知距震中距离较近的市县地震机构负责人。在接到地震消息后,应急指挥部成员及各工作组人员须在上班时间10分钟内、局大院居住人员白天休息时间20分钟内、夜间30分钟内到岗开展应急工作。局大院外居住的应急人员应选择最快捷的交通方式,迅速到岗。休假、出差人员立即返回。开启应急指挥大厅,应急指挥部各组按照自己的职责开展工作。全局进入应急状态。
4.2.1.2 应急部署
1.迅速收集、汇总地震对我省邻近震中地区造成的震灾损失情况,同时向发震省地震局了解地震灾害情况。
2.迅速向中国地震局台网中心、发震省份地震局监测预报部门了解震情、趋势判断意见。迅速组织进行震情会商和趋势分析研判,强化地震监测和震情跟踪。
3.向省委、省政府、中国地震局报告我省的灾情并向省政府提出抗震救灾建议。
4.提出地震灾害专业救援队伍出动建议方案。
5.成立现场指挥部,派遣队伍开展地震现场工作。
6.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信息。
4.2.1.3 应急处置
1.震情信息发布与初报
(1)监测预报组震后10分钟内向省委、省政府、中国地震局报告地震参数;15分钟内向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通报地震参数,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地震参数。
(2)新闻媒体组震后30分钟内做好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准备,向社会和媒体发布地震相关参数;震后30分钟内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发布地震相关参数、地震影响范围等信息。
2.灾情收集与报送
(1)技术保障组立即启动灾情速报平台收集灾情。
(2)灾情组迅速通过与灾区政府、地震部门、三网一员队伍等各种途径了解人员伤亡、建筑物、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受损和地震影响范围等灾情,并在震后30分钟内以《地震灾情速报》报局领导,并送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以后按震后12小时内每隔1.5小时,震后12小时后每隔6小时编写《地震灾情速报》,报局领导,并送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如有人员伤亡等突出灾情应随时通报。
(3)各地震台站、市县地震局(办)要迅速收集灾情信息,震后30分钟内报省地震局应急指挥部灾情组,以后按震后12小时内每隔1.5小时,震后12小时后每隔6小时报送;人员伤亡等突出灾情信息实时报送。
3.信息汇总与报送
综合组负责信息汇总与报送。
(1)综合组迅速汇集灾情信息,在震后30分钟内完成内容包括地震参数、发震构造背景、初步了解的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建筑物倒塌、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受灾等震情、灾情以及我局的应急处置措施等第一期《值班信息》编写,报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随后按震后1、2、4、8、12小时内以《值班信息》向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及时续报震情、灾情、社情及震后趋势判断和抗震救灾工作等动态信息;地震发生12小时后,按每隔12小时报送;遇特殊震情、灾情、舆情等重要紧急事项应随时报告。
(2)在震后30分钟内根据灾情迅速向省政府提出启动《陕西省地震应急预案》Ⅰ级响应建议。
(3)震后30分钟内向省政府提出地震专业救援队伍出动请示方案,并立即通知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武警陕西应急救援队做好救援出动准备。
(4)震后30分钟内起草完成局领导给省政府汇报的有关材料,内容应包括地震参数、发震构造背景、影响范围和了解到的人员伤亡、建筑物倒塌、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受灾等灾情和我局的处置应对情况以及具体应对建议等。
应对建议视灾情、震情应包括以下内容:启动《陕西省地震应急预案》及响应级别;救援队伍和救援力量调配;灾情信息快速收集、安置灾民;震情、灾情及救灾行动信息社会发布;灾区房屋建筑、危险源排查和次生灾害防范;余震防范范围及防范措施;新闻媒体、网络舆情引导和监控,防止地震谣言发生;各级地震部门严密监测震情发展趋势,随时上报震情;增派警力维护灾区治安秩序;酌情请求国务院支援我省抗震救灾工作等。
4.震情跟踪与研判
监测预报组负责做好震情监视与跟踪工作。
(1)立即与发震省地震预报主管部门、中国地震局台网中心联系,跟踪了解震情和震情趋势研判工作进展和结果;并组织开展震情会商和趋势研判工作;各市县地震部门按趋势判定意见统一震情对外口径。
(2)立即通知地震台站加强余震观测和应急值守;视需要组织流动地震监测。
(3)立即通知市县地震部门加强观测和应急值守。
(4)立即组织收集和分析处理强震台网观测数据。
(5)及时组织余震观测数据处理和实时上网发布。
5.现场应急与救援
(1)地震现场指挥部人员震后1小时内携带个人工作装备,在局办公楼门前集合,准备乘车赶赴灾区。灾评科考组负责指定专人在应急保障组领(借)现场工作用相关图表资料;通信保障组立即检查和准备现场工作所需的图件资料、现场工作装备、通信设备、GPS和对现场应急指挥通信车车载设备进行检查;现场综合组负责现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电话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以及宣传器材与资料、摄像机、照相机、耗材的借(领)用及保管携带。
(2)震后1小时内现场工作队队长带领首批现场队伍(携带电台、卫星电话、GPS等通讯装备和个人工作装备)出发。其他人员随后陆续出发赶赴灾区。不能赶在局里乘车的现场工作队员可与现场指挥部联系,如需要自行赶往灾区与指挥部汇合。
(3)现场综合组立即通知相关市县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工作。
(4)接到省政府要求专业救援队伍出队命令后,局指挥部派一名副指挥长和相关专家随队出发,到达灾区后立即与当地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联系并按其部署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5)通信保障组携带现场通信、指挥及其附属设备,出动现场应急通指挥信车,随现场指挥部指挥一起出发,途中保持与局指挥部及先期出发队伍之间的通信联络。
(6)条件保障组视震区建筑物受损及生活、物资供应状况,携带帐篷、炊具、食品、发电机、照明器材、药品及工作耗材等生活工作物资,在震后2小时内出发赶赴现场。
6.新闻与媒体宣传
(1)立即组织编写震情、灾情、平息地震谣传等相关宣传新闻通稿,安排和接待媒体来访;拟定震情统一对外宣传口径,引导媒体积极、全面、客观的进行抗震救灾宣传报道。
(2)震后1小时内在专栏及时发布余震分布、历史地震分布、该地震构造背景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等具有针对性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实时发布最新的震情、灾情、应急处置动态信息。
(3)立即通过网络、官方微博、12322热线等途径了解舆情并提出应对建议。解答社会和公众咨询,防止地震谣言的产生与传播。
(4)通知局科普知识宣传团相关人员做好地震科普知识媒体宣传、专场讲座等各种形式的宣传准备,组织有针对性的地震、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科普知识宣传。
(5)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震情、灾情、采取的应对处置措施、抗震救灾工作进展等情况。
(6)适时进行地震应急期间社会、政府及我局应急部署和处置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工作。
7.技术与通信保障
(1)震后20分钟产出提供用于向省政府汇报所需的相关图件和信息:
监测预报组提供震中位置图、震区区域地震构造图、发震构造、断裂性质、防范范围及防范措施等图件、信息、建议;
技术保障组立即开展灾情预评估,提供辅助决策报告;产出地震影响估计范围分布图、地震烈度预评估图、灾区行政区划图、地形图、人口分布图、救援力量分布图、学校分布图、医院分布图、地震地质图、震区水库图、油气管线分布图、发电、化工等重要设施分布图等图件和信息。
(2)技术保障组立即启动指挥技术系统,震后30分钟提供现场工作所需的灾区地形图(1︰5万 或1︰10万)、地质图(1︰20万)、行政区划图(1︰5万 或1︰10万)、交通图(1︰5万 或1︰10万)等资料图件(电子、纸质)。
(3)监测预报组震后1小时提供震源机制解、烈度速报结果、强震动参数分布图等信息和相关图件。
(4)技术保障组震后1小时提供震区交通图、震中与主要城市距离分布图、震区地质图、震区的潜在地质灾害分布图、震区危险源分布图。
(5)技术保障组震后2小时产出余震分布图、震区烈度区划图、震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城区疏散场地分布图;4小时内产出地震破裂过程图、灾情信息分布图;根据现场信息产出现场调查点、烈度点分布图。
以上相关图件和信息产出,随震情变化需要及时更新。
(6)技术保障组立即启动通讯系统, 开通视频会议系统,保持与中国地震局、省政府以及市县地震局与指挥部之间的实时通讯;保障指挥部与现场指挥部的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畅通;保障市县信息节点信息传递畅通;保障局网络和门户网站的运行安全。
8.条件保障
条件保障组负责应急期间条件保障工作。
(1)震后1小时内准备好赴现场的交通车辆和现场应急指挥通信车;准备好地震现场工作经费。
(2)立即组织调集现场工作所需的帐篷、发电、炊具、食品、饮水、药品、办公用品及耗材等生活和工作保障装备物资,随时做好出发准备。
(3)保持与现场指挥部后勤保障组的联系,根据现场后勤保障需求随时支援。
(4)立即加强门卫及大院安全保卫工作,必要时与社区、公安派出所联系,维护好办公区、大门口及门前街道的安全和交通秩序。
(5)立即检查和维护水、电、暖设施,保证局大院和办公楼水、电、暖供应;为局指挥部应急工作人员做好生活后勤保障。
(6)向省政府、中国地震局申请筹措抗震救灾专项资金。
(7)做好中国地震局等外来支援人员的接待工作。
(8)购买现场应急工作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9.现场指挥部(现场工作队)到达后工作任务和程序
(1)现场综合组立即联系会同震区市、县地震部门及当地有关部门选择"安全、合适、方便"地点建立现场指挥部;与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建立工作联系。
(2)条件保障组视需要迅速搭建保障指挥部人员办公、住宿等基本条件的指挥部办公生活场地或设施。
(3)通信保障组迅速调试开通车载现场指挥通信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和其他通信联络设备,保障现场指挥部与局指挥部的通信联络、信息传递畅通。
(4)现场综合组到达后1小时内采用一切通讯手段,向局指挥部报告初步了解的震情、灾情和社情。以后按时间间隔1、2、4、6、6小时...报告灾情,收集到新的重大灾情和社情随时报告。
(5)现场综合组迅速搜集建(构)筑物倒塌、人员伤亡、基础设施受损等受灾信息;灾评科考组立即查明建(构)筑物倒塌、人员压埋、基础设施受损、地质灾害发育情况以及可能发生重大次生灾害的基本情况,并立即报告现场指挥部。
(6)在灾区遭受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况下,现场指挥部组织现场队员第一时间配合、协助各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其他救援力量开展被埋压人员救助、基础设施抢险和次生灾害源排查等应急救援工作。
(7)现场指挥部联系、协调灾区政府部署开展地震监测、震情趋势判断、灾情收集报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建筑物安全鉴定、地震科学考察和新闻宣传等地震现场工作;各工作组按职责分工,遵照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8)现场综合组将灾情信息分级、分类、汇总并利用地震现场图像传输系统将震害图像及时传送至应急指挥大厅;及时汇总现场工作开展情况,每日以《地震现场应急工作简报》向局指挥部报告,向当地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通报。
(9)震后1-2天初步完成地震重灾区烈度及房屋破坏率评估,震后5-10天完成地震灾害区域等级评估,震后7-10天完成地震灾害损失初评估,震后10-20天内完成地震灾害损失总评估。
(10)应急救援处在收到地震灾害直接损失初评估报告后,3天内组织召开陕西省地震灾害损失评定委员会会议,对灾害直接损失评估结果进行评审,并将结论意见上报陕西省人民政府审定,同时报中国地震局。
4.2.1.4 应急结束
视震情趋势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情况,由局应急指挥部宣布解除全局地震应急状态;应急救援处对地震现场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指挥部各工作组、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地震台对本组、本部门的地震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办公室会同应急救援出组织对全局地震应急工作进行总结。
4.2.2 省内5.5≤M<7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
4.2.2.1 应急启动
当省内发生5.5≤M<7级地震时启动Ⅰ级响应。台网中心值班人员在地震发生后10分钟内,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局领导和部门、单位负责人,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负责通知本部门、单位人员。市县工作处负责通知市县地震负责人。在接到地震发生消息后,应急指挥部成员及各工作组人员须在上班时间10分钟内、局大院居住人员白天休息时间20分钟内、夜间30分钟内到岗开展应急工作。局大院外居住的应急人员应选择最快捷的交通方式,迅速到岗。休假、出差人员立即返回。开启应急指挥大厅,应急指挥部各组按照自己的职责开展工作。全局进入应急状态。
4.2.2.2 应急部署
1.收集汇总灾情信息,进行灾害损失快速评估。
2.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强化地震监测和震情跟踪。
3.向省委、省政府、中国地震局报告震情、灾情、预评估结果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并提出抗震救灾建议。
4.提出地震专业救援队伍出动建议。
5.启动西北区地震应急救援协作联动工作方案。
6.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地震现场应急工作。
7.向社会发布震情等相关信息。
8.为现场指挥部、现场工作队提供工作和生活后勤保障。
4.2.2.3 应急处置
1.震情信息发布与初报
(1)监测预报组震后10分钟内向省委、省政府、中国地震局报告地震参数;15分钟内向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通报地震参数,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地震参数。
(2)新闻媒体组震后30分钟内做好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准备,向社会和媒体发布地震相关参数;震后30分钟内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发布地震相关参数、地震影响范围等信息。
2.灾情收集与报送
(1)技术保障组立即启动灾情速报平台收集灾情;
(2)灾情组迅速通过与灾区政府、地震部门、三网一员队伍等各种途径了解人员伤亡、建筑物、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受损和地震影响范围等灾情,并在震后30分钟内以《地震灾情速报》报局领导,并送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以后按震后12小时内每隔1.5小时,震后12小时后每隔6小时编写《地震灾情速报》,报局领导,并送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如有人员伤亡等突出灾情应随时通报。
(3)各地震台站、市县地震局(办)要迅速收集灾情信息,震后30分钟内报省地震局应急指挥部灾情组,以后按震后12小时内每隔1.5小时,震后12小时后每隔6小时报送;人员伤亡等突出灾情信息实时报送。
3.信息汇总与报送
综合组负责信息汇总与报送。
(1)综合组迅速汇集灾情信息,在震后30分钟内完成内容包括地震参数、发震构造背景、初步了解的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建筑物倒塌、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受灾等震情、灾情以及我局的应急处置措施等第一期《值班信息》编写,报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随后按震后1、2、4、8、12小时内以《值班信息》向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及时续报震情、灾情、社情及震后趋势判断和抗震救灾工作等动态信息;地震发生12小时后,按每隔12小时报送;遇特殊震情、灾情、舆情等重要紧急事项应随时报告。
(2)在震后30分钟内根据震情、灾情迅速向省政府提出启动《陕西省地震应急预案》Ⅱ级或Ⅰ级响应建议;
(3)震后30分钟内起草完成局领导给省政府汇报的有关材料,内容应包括地震参数、发震构造背景、影响范围,预评估结果和了解到的人员伤亡、建筑物倒塌、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受灾等灾情,地震趋势判定意见和我局的处置应对情况以及具体应对建议等。应对建议视灾情、震情应包括以下内容:启动《陕西省地震应急预案》及响应级别;救援队伍和救援力量调配;灾情信息快速收集、安置灾民;震情、灾情及救灾行动信息社会发布;灾区房屋建筑、危险源排查和次生灾害防范;余震防范范围及防范措施;新闻媒体、网络舆情引导和监控,防止地震谣言发生;各级地震部门严密监测震情发展趋势,随时上报震情;增派警力维护灾区治安秩序;加强应急通信保障;酌情请求国务院支援我省抗震救灾工作等。
(4)震后30分钟内向省政府提出地震专业救援队伍出动请示,并立即通知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武警陕西应急救援队做好救援出动准备。
(5)震后2小时会同现场综合组提出启动并落实西北地震应急救援协作联动机制。
4.震情跟踪与研判
监测预报组负责做好震情监视与跟踪工作。
(1)立即组织召开震情会商会,在震后2小时提出震情趋势初步判定意见。
(2)立即通知地震台站加强余震观测和应急值守;视震情需要组织流动地震监测。
(3)立即通知市县地震部门加强观测和应急值守。
(4)立即组织收集和分析处理强震台网观测数据。
(5)加强与中国地震局监测预报部门以及相邻省份监测预报部门联系沟通,强化震情跟踪和异常落实,开展震情加密滚动会商,震后4小时提出震情趋势判定意见并在局内网上通报;各市县地震部门按趋势判定意见统一震情对外口径。
(6)及时组织余震观测数据处理及实时上网发布。
5.现场应急与救援
(1)地震现场指挥部人员震后1小时内携带个人工作装备,在局办公楼前集合,准备乘车赶赴灾区。灾评科考组负责指定专人在应急保障组领(借)现场工作用相关图表资料;通信保障组立即检查和准备现场工作所需的图件资料、现场工作装备、通信设备、GPS和对现场应急指挥通信车车载设备进行检查;现场综合组负责现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电话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宣传器材与资料、摄像机、照相机及耗材的借(领)用及保管携带。
(2)震后1小时内现场工作队队长带领首批现场队伍(携带电台、卫星电话、GPS等通讯装备和个人工作装备)出发。其他人员随后陆续出发。不能赶在局里乘车的现场工作队员可与现场指挥部联系,如需要自行赶往灾区与指挥部汇合。
(3)现场综合组立即通知相关市县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工作。
(4)接到省政府要求专业救援队伍出队命令后,局指挥部派一名副指挥长和相关专家随队出发,到达灾区后立即与当地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联系并按其部署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5)通信保障组携带现场通信、指挥及其附属设备,出动现场通信指挥车,随现场指挥部指挥一起出发,途中保持与局指挥部及先期出发队伍之间的通信联络。
(6)条件保障组视震区建筑物受损及生活、物资供应状况,携带帐篷、炊具、食品、发电机、照明器材、药品及工作耗材等生活工作物资,在震后2小时内出发赶赴现场。
6.新闻与媒体宣传
(1)立即组织编写震情、灾情、平息地震谣传等相关宣传新闻通稿,安排和接待媒体来访;拟定震情统一对外宣传口径,引导媒体积极、全面、客观的进行抗震救灾宣传报道。
(2)震后1小时在专栏及时发布余震分布、历史地震分布、该地震构造背景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等具有针对性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实时发布最新的震情、灾情、应急处置动态信息。
(3)立即通过网络、官方微博、12322热线等途径了解舆情并提出应对建议。解答社会和公众咨询,防止地震谣言的产生与传播。
(4)通知局科普知识宣传团相关人员做好地震科普知识媒体宣传、专场讲座等各种形式的宣传准备,组织有针对性的地震、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科普知识宣传。
(5)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震情、灾情、采取的应对处置措施、抗震救灾工作进展等情况。
(6)适时进行地震应急期间社会、政府及我局应急部署和处置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工作。
7.技术与通信保障
(1)震后20分钟产出提供用于向省政府汇报所需的相关图件和信息:
监测预报组提供震区区域地震构造图、震中位置图、发震构造、断裂性质、防范范围及防范措施等图件、信息、建议;
技术保障组立即开展灾情预评估,提供辅助决策报告;产出地震影响估计范围分布图、地震烈度预评估图、灾区行政区划图、地形图、人口分布图、救援力量分布图、学校分布图、医院分布图、地震地质图、震区水库分布图、油气管线分布图、发电、化工等重要设施分布图等图件和信息。
(2)技术保障组立即启动指挥技术系统,震后30分钟提供现场工作所需的地形图(1:5万或1:10万)、地质图(1:20万)、行政区划图(1:5万或1:10万)、交通图(1:5万或1:10万)等资料图件(电子、纸质)。
(3)监测预报组震后1小时提供震源机制解、烈度速报结果、强震动参数分布图等信息和相关图件。
(4)技术保障组震后1小时提供震区交通图、震中与主要城市距离分布图、震区地质图、震区的潜在地质灾害分布图、震区危险源分布图。
(5)技术保障组震后2小时产出余震分布图、震区烈度区划图、震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城区疏散场地分布图;4小时内产出地震破裂过程图、灾情信息分布图;根据现场信息产出现场调查点、烈度点分布图。
以上相关图件和信息产出,随震情变化需要及时更新。
(6)技术保障组启动通讯系统,开通视频会议系统,保持与中国地震局、省政府以及市县地震局与指挥部之间的实时通讯;保障指挥部与现场指挥部的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畅通;保障市县信息节点信息传递畅通;保障局网络和门户网站的运行安全。
(7)技术保障组视通信畅通情况配合落实省通信管理局通信保障支援。
8.条件保障
条件保障组负责应急期间条件保障工作。
(1)震后1小时内准备好赴现场的交通车辆和现场应急指挥通信车;准备好地震现场工作经费。
(2)立即组织调集现场工作所需的帐篷、发电、炊具、食品、饮水、药品、办公用品及耗材等生活和工作保障装备物资,随时做好出发准备。
(3)条件保障组要与后方指挥部留守人员保持的联系,根据现场保障需求随时支援。
(4)立即加强门卫及大院安全保卫工作,必要时与社区、公安派出所联系,维护好办公区、大门口及门前街道的安全和交通秩序。
(5)立即检查和维护水、电、暖设施,保证局大院和办公楼水、电、暖供应;为后方指挥部应急工作人员做好生活后勤保障。
(6)向省政府、中国地震局申请筹措抗震救灾专项资金。
(7)做好中国地震局等外来支援人员的接待工作。
(8)购买现场应急工作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9.现场指挥部到达后工作任务和程序
(1)现场综合组立即联系会同震区市、县地震部门及当地有关部门选择"安全、合适、方便"地点建立现场指挥部;与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建立工作联系。
(2)条件保障组视需要迅速搭建保障能够容纳现场指挥部人员办公、住宿等基本条件的指挥部办公及生活场地或设施,会同当地市县地震部门,利用现有条件,最大限度做好现场应急工作人员生活、工作后勤保障;如遇困难和后方指挥部条件保障组留守人员联系请求支援。
(3)通信保障组迅速调试开通车载现场指挥通信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和其他通信联络设备,保障现场指挥部与后方指挥部的通信联络、信息传递畅通;为指挥部安装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电话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如遇困难和指挥部技术保障组联系请求支援。
(4)现场综合组迅速搜集建(构)筑物倒塌、人员伤亡、基础设施受损等受灾信息;到达后1小时内,采用一切通讯手段,向后方指挥部报告初步了解的震情、灾情、社情以及工作情况。以后按时间间隔1、2、4、6、6小时...报告灾情,收集到新的重大灾情和社情随时报告。
(5)灾评科考组立即查明建(构)筑物倒塌、人员压埋、基础设施受损、地质灾害发育情况以及可能发生重大次生灾害的基本情况,并立即报告现场指挥部。
(6)在灾区遭受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况下,现场指挥部组织现场队员第一时间配合、协助各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其他救援力量开展被埋压人员救助、基础设施抢险和次生灾害源排查等应急救援工作。
(7)现场指挥部联系、协调灾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地震现场工作,并根据现场工作需要,及时请求后方指挥部给予人员、装备、物资支援。现场工作在中国地震局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地震监测、震情趋势判断、灾情收集报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建筑物安全鉴定、地震科学考察和新闻宣传等地震现场工作;各工作组按职责分工,遵照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8)灾评科考组按指挥部统一安排,开展灾评和科考工作,并配合做好灾评科考资料的分析整理工作。
(9)现场综合组做好中国地震局现场指挥部和当地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工作联络沟通,做好文秘服务。
(10)现场综合组将灾情信息分级、分类、汇总并利用地震现场图像传输系统将震害图像及时传送至应急指挥大厅;及时汇总现场工作开展情况,每日以《地震现场应急工作简报》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向当地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通报。
(11)震后1-2天初步完成地震极灾区烈度及房屋破坏率评估,震后5-10天完成地震灾害区域等级评估,震后7-10天完成地震灾害损失初评估,震后10-20天内完成地震灾害损失总评估。
(12)应急救援处在收到地震灾害直接损失初评估报告后,3天内组织召开陕西省地震灾害损失评定委员会会议,对灾害直接损失评估结果进行评审,并将结论意见上报陕西省人民政府审定,同时报中国地震局。
(13)当M≥6.5时,灾情组、新闻媒体组工作人员前移到达现场工作,按照相应职责与现场指挥部现场综合组做好工作的衔接,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4.2.2.4 应急结束
视震情趋势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情况,由中国地震局或局应急指挥部宣布解除全局地震应急状态;应急救援处对地震现场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指挥部各工作组、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地震台对本组、本部门的地震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办公室会同应急救援处组织对全局地震应急工作进行总结。
4.2.3 省内M≥7级地震应急响应
4.2.3.1 应急启动
当省内发生M≥7级地震时启动Ⅰ级响应。台网中心值班人员在地震发生后10分钟内,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局领导和部门、单位负责人,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负责通知本部门、单位人员。市县工作处负责通知市县地震负责人。在接到地震发生消息后,全局职工立即返回工作岗位,应急指挥部成员及各工作组人员须在:上班时间10分钟内到岗开展应急工作;休息时间,局大院居住人员白天20分钟内、夜间30分钟内到岗开展应急工作,局大院外居住人员应选择最快捷的交通方式,迅速到岗。休假、出差人员立即返回。开启应急指挥大厅,应急指挥部各组按照自己的职责开展工作。全局进入应急状态。
4.2.3.2 应急部署
1.收集汇总灾情信息,进行灾害损失快速评估。
2.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强化地震监测和震情跟踪。
3.向省委、省政府、中国地震局报告震情、灾情、预评估结果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并提出抗震救灾建议。
4.提出地震专业救援队伍出动建议。
5.建议启动西北区地震应急救援协作联动工作方案。
6.加强现场应急工作,指挥部要靠前指挥。
7.向社会发布震情等相关信息。
8.为中国地震局现场指挥部、现场工作队提供工作和生活保障。
4.2.3.3 应急处置
当省内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M≥7)时,指挥部前移,指挥部监测预报组留局值守,其他各组按以下职责和程序完成应对处置后,按"紧张、有序"原则,分批赶赴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工作,并在赴灾区时做好后续工作衔接安排。各组留守人员做好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联系、外来支援人员接待、电视媒体专家访谈及科普宣传等综合协调工作。
1.震后30分钟以内
(1)监测预报组震后10分钟内向省委、省政府、中国地震局报告地震参数;15分钟内向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通报地震参数,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地震参数。
(2)灾情组快速通过与灾区政府、地震部门、三网一员队伍等各种途径了解人员伤亡、建筑物、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受损和地震影响范围等灾情,并在震后30分钟内以《地震灾情速报》报局领导,并送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各地震台站、市县地震局(办)要迅速收集灾情信息,震后30分钟内报省地震局应急指挥部灾情组。
(3)综合组迅速汇集相关信息,在震后30分钟内完成内容包括地震参数、地震构造背景、初步了解的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建筑物破坏、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受损等震情、灾情以及我局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的《值班信息》,报省委、省政府、中国地震局。
(4)综合组震后30分钟内起草完成局领导向省政府汇报的有关材料,内容应包括地震参数、发震构造背景、影响范围,预评估结果和了解到的人员伤亡、建筑物倒塌、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受灾等灾情,地震趋势判定意见和我局的处置应对情况以及具体应对建议等。
应对建议视灾情、震情应包括以下内容:启动《陕西省地震应急预案》及响应级别;救援队伍和救援力量调配;灾情信息快速收集、安置灾民;震情、灾情及救灾行动信息社会发布;灾区房屋建筑、危险源排查和次生灾害防范;余震防范范围及防范措施;新闻媒体、网络舆情引导和监控,防止地震谣言发生;各级地震部门严密监测震情发展趋势,随时上报震情;增派警力维护灾区治安秩序;加强应急通信保障;酌情请求国务院支援我省抗震救灾工作等。
(5)综合组向省政府提出地震专业救援队伍出动的请示,并立即通知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武警陕西省应急救援队做好救援出动的准备。
(6)新闻媒体组拟定好我省震情对外宣传报道口径,编写震情、灾情、平息地震谣传等相关宣传的新闻通稿;安排接待媒体来访,并对采访要求进行登记审核;做好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准备,适时组织新闻发布会,通报震情、灾情、采取的应对处置措施以及抗震救灾工作进展等情况;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发布震情、灾情、应急行动等有关信息;通过网站、官方微薄、12322防震减灾热线等途径发布有关信息,解答回复社会公众的咨询,了解、掌握、引导舆情社情。
(7)技术保障组立即启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灾情速报平台、通讯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技术系统;保持与中国地震局、省政府以及相关省、市、县地震局的实时通讯。
(8)技术保障组、监测预报组震后20分钟内提供现场工作及向省政府汇报所需的相关图件和资料。
技术保障组:提供现场地工作所需的地形图(1︰5万或1︰10万)、地质图(1︰20万)、行政区划图(1︰5万或1︰10万)、交通图(1︰5万或1︰10万)等资料图件(电子、纸质);开展灾情预评估,提供辅助决策报告,形成地震影响估计范围分布图、地震烈度预评估图、灾区行政区划图、地形图、地震地质图、人口分布图、救援力量分布图以及学校、医院、水库、油气管线、发电、化工等重要设施分布图等向政府汇报所需的图件和信息。
监测预报组:提供震区区域地震构造图、震中位置图、发震构造、断裂性质、防范范围及防范措施等图件、信息与建议。
(9)监测预报组立即组织召开震情会商会;通知地震台站、市县地震部门加强监测和应急值守;立即组织收集和分析处理强震台网观测数据;实时在门户网站发布余震观测数据。
(10)条件保障组准备好应急工作经费、应急车辆;安排加强办公大楼及局大院的安全保卫;必要时与社区、公安联系,维护办公区、大门口及门前街道的安全和交通秩序;检查水、电、暖等设施,做好局应急指挥部工作、生活保障。
(11)现场指挥部有关工作人员,特别是灾评人员、结构专家等,准备好个人装备,在局办公楼门前集合,做好随时赶赴震区的准备;现场综合组通知相关市县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2.震后30分钟-2小时
(1)灾情组继续收集相关灾情信息,震后1 小时以《地震灾情速报》报局领导,并送指挥部各工作组;震后12小时内每隔1.5小时编写《地震灾情速报》,报局领导,并送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如有人员伤亡等突出灾情信息应实时通报。
(2)各地震台站、市县地震局(办)要迅速收集灾情信息,按震后12小时内每隔1.5小时报送;如有涉及人员伤亡等突出灾情信息实时报送。
(3)综合组及时汇总有关信息,震后1小时内,以进一步了解到的震情、灾情和应急工作措施为重点,编写《值班信息》向省委、省政府、中国地震局及时续报震情、灾情、社情及震后趋势判断和抗震救灾工作等动态信息;后续信息按照震后2、4、8、12小时内分别报送;遇特殊震情、灾情、舆情等重要紧急事项随时报告;震后2小时内会同现场综合组提出启动并落实西北地震应急救援协作联动机制。
(4)监测预报组在震后1小时内提供震源机制解、烈度速报结果、强震动参数分布图等图件和信息;2小时内提出震情趋势初步判定意见。
(5)震后1个小时内,现场指挥部灾评科考组指定专人在技术保障组领(借)现场工作用相关图件资料;技术保障组准备好现场工作所需装备、通信设备、GPS等,并对应急指挥通信车载设备进行检查;现场综合组准备好现场办公设备、宣传器材资料以及摄像机、照相机和办公耗材。震后1小时内现场工作队队长带领首批现场队伍(携带电台、卫星电话、GPS等通讯装备和个人装备)出发。在外地的现场队员或短时间不能直接回局的队员,可自备交通工具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直接奔赴现场,并设法电话告知局指挥部。
(6)现场指挥部出发时,技术保障组携带现场通信、指挥及附属设备,出动现场通信指挥车,随现场指挥部一起出发,并在途中与后方指挥部及先期出发的队伍之间保持通信联络。
(7)新闻媒体组震后1小时内在专栏及时发布余震分布、历史地震分布、地震构造背景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等具有针对性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实时发布最新的震情、灾情、应急处置等动态信息;通知局科普知识宣传团相关人员做好地震科普知识媒体宣传、专场讲座等各种形式的宣传准备。
(8)技术保障组在震后1小时内提供震区交通图、震中与主要城市距离分布图、震区地质图、震区的潜在地质灾害分布图、震区危险源分布图;震后2小时内提供余震分布图、震区烈度区划图、震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城区疏散场地分布图;根据震情变化和工作进展,对上述有关图件信息进行及时更新;根据通信保障需要,配合落实省通信管理局应急通信支援。
(9)条件保障组要根据震区建筑物受损及生活、物资供应状况,组织调集好现场生活工作所需的帐篷、炊具、食品、药品、发电机、照明器材及工作耗材等物资资金装备,在震后2小时内出发赶赴现场。
3.震后2小时以后
(1)灾情组继续收集相关灾情信息,按震后12小时内每隔1.5小时,震后12小时后每隔6小时编写《地震灾情速报》,报局领导,并送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如有人员伤亡等突出灾情应实时通报。
(2)各地震台站、市县地震局(办)要迅速收集灾情信息,按震后12小时内每隔1.5小时,震后12小时后每隔6小时报送;如有人员伤亡等突出灾情应实时通报。
(3)综合组及时汇总有关信息,后续信息按照震后2、4、8、12小时内分别报送;地震发生12小时后,按每隔12小时报送;遇特殊震情、灾情、舆情等重要紧急事项应随时报告。
(4)监测预报组在震后4小时提出震情趋势判定意见并在局内网上通报;加强与中国地震局及相邻省份的联系沟通,强化震情跟踪和异常落实,开展震情加密滚动会商。
(5)新闻媒体组组织有针对性的地震、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科普知识宣传;适时进行地震应急期社会、政府及我局应急部署和处置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
(6)技术保障组在震后4小时内提供地震破裂过程图、灾情信息分布图;根据现场信息产出现场调查点、烈度分布图;根据震情变化和工作进展,对有关图件信息进行及时更新;保障现场指挥部与后方指挥部的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畅通,市县信息节点信息传递畅通以及我局网络和门户网站的运行安全稳定。
(7)条件保障组留守人员要做好后方指挥部应急人员的生活保障;向省政府、中国地震局申请筹措抗震救灾专项资金;购买现场应急工作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做好中国地震局现场指挥部来陕人员的中转接待工作;同时做好应急交通车辆的调度安排。
(8)接到省政府要求专业救援队伍出队命令后,局应急指挥部一名副指挥长和相关专家随队出发,到达灾区后立即与当地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联系并按其部署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9)应急指挥部综合组、灾情组、新闻媒体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情况分批前往现场,加强现场工作。
4.现场指挥部到达以后
(1)与当地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取得联系,联系、协调、指导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衔接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将到达信息和初步了解的情况电话通报局应急指挥部。
(2)现场综合组立即联系并会同震区市、县地震部门及当地有关部门选择"安全、合适、方便"地点建立现场指挥部,联合技术保障组为现场指挥部安装投仪、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收集整理震情、灾情、民情、社情及应急工作等信息,并在到达后1小时内报局应急指挥部(综合组),以后按1、2、4、6、6...小时时间间隔报告有关情况,收集到重大灾情、社情随时报告;每日形成《地震现场应急工作简报》,向局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当地政府通报。
(3)技术保障组迅速调试开通车载现场指挥通信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和其他通信联系设备,保障现场指挥部与后方指挥部的通信联络、信息传递畅通。
(4)条件保障组根据需要搭建能够满足现场指挥部(包括中国地震局现场指挥部)人员办公、住宿等基本条件的指挥部办公及生活场地和设施;熟悉当地交通等情况,为外出考察做好车辆准备;要保持与后方指挥部留守人员的联系,根据现场保障需求随时请求支援。
(5)灾评科考组立即进行调查,查明建筑物倒塌、人员压埋、基础设施受损、地质灾害发育情况以及可能发生重大次生灾害的基本情况,并立即报告现场指挥部。
(6)现场监测预报组开始架设、调试流动监测仪器,及时传回监测数据,并做好宏观异常调查、落实工作。
(7)在灾区遭受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况下,现场指挥部组织现场队员第一时间配合、协助各救援队伍开展被压埋人员救助、基础设施抢险和次生灾害源排查等应急救援工作。
(8)综合组到达现场后,与现场综合组合并开展工作;灾情组、新闻媒体组到达现场后,要按照工作职责做好与现场综合组的工作衔接,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5.中国地震局现场指挥部到达后
(1)前方指挥部与中国地震局现场指挥部合并,各工作组听从中国地震局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现场综合组承担中国地震局现场指挥部和省政府现场指挥部等的联系沟通工作,做好文秘服务工作。
(3)条件保障组做好中国地震局现场指挥部的交通、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
(4)技术保障组做好中国地震局现场指挥部的办公设备、通信等技术保障工作。
(5)灾评科考组按照中国地震局现场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开展灾评和科考工作,并配合做好灾评科考资料的分析整理工作。
(6)现场监测预报组按照中国地震局现场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做好流动监测和异常落实工作,并配合中国地震局专家做好震情趋势研判工作。
4.2.3.4 应急结束
视震情趋势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情况,由中国地震局指挥部或局应急指挥部宣布解除全局地震应急状态;应急救援处对地震现场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指挥部各工作组、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地震台对本组、本部门、本单位的地震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办公室会同应急救援处对全局应急工作进行总结。
5 省内有感地震事件应对
当省内发生级3≤M<4.5地震后,台网中心充分利用自动地震速报技术向我局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发送地震自动速报信息,并电话通知局领导和部门、单位负责人。部门、单位负责人通知相关工作组应急人员;市县工作处负责通知市县地震机构负责人。指挥部成员、各工作组人员需在接到地震信息后上班时间10分钟内、白天休息时间20分钟内、夜间30分钟内到岗,局大院外居住的相关人员应采取最便捷的交通方式迅速到岗。开启应急指挥大厅,各工作组根据需要安排部分成员在应急指挥大厅开展应急工作。具体应急处置程序为:
1.监测预报组迅速确定地震参数并按程序上报和上网发布;快速向社会及媒体公布地震参数;组织进行震情会商,判断震后震情趋势;加强地震监测和震情跟踪工作,发现异常情况随时向指挥部报告。
2.灾情组迅速收集汇总有关灾情情况。
3.局领导向省政府、中国地震局报告震情信息。
4.综合组震后30分钟内将地震参数、有感范围、社会生活秩序等震情、灾情、舆情信息和应急工作安排等信息以《值班信息》报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值班室。
5.条件保障组在震后30分钟内准备好2部交通车辆。
6.技术保障组震后30分钟内准备好震区行政区划图(1︰5万 或1︰10万)、地质图(1︰20万)、地形图(1︰5万 或1︰10万)、交通图(1︰5万 或1︰10万)等图件资料(电子、纸质);视需要提供产出其他应急工作基础图件。
7.现场工作队通知相关人员携带工作装备和图表,乘车前往震区。
8.新闻媒体组拟定好震情对外宣传报道口径,开始通过网站、官方微博、12322防震减灾热线等途径解答回复社会公众的咨询,并了解掌握舆情社情;接受媒体采访。
9.新闻媒体组安排好12322值班人员48个小时内的连续值班工作。
10.西安市发生3.0-3.9级地震,派出现场工作组开展现场工作。
11.发生3.0级以下且对社会造成一定影响的地震,由震中所在市地震局负责处置,省局派出专家支援。
6 其他地震事件应对
6.1 短临应急
1.省政府发布地震短期或临震预报意见后全局进入应急状态,指挥部各工作组、各部门按职责做好随时进行地震应急响应的相关准备。
2.根据震情预测意见,办公室负责起草地震应急工作建议。建议召开省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和预报区设区市、县(市)和所在地大型企业、学校、医院主要领导参加的临震应急工作会议。通报震情和震害预测结果,提出避震防范与疏散、加强生命线工程和重要基础设施以及危险源的紧急防护、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及各行业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启动应急避难场所准备工作、督促检查抢险救灾准备工作、采取维护社会稳定措施等工作建议。
3.应急救援处负责与省应急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厅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联合组成省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组,对有关设区市、县(市)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应急戒备情况和地震应急预案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监测预报处负责会同监测中心、预报中心进一步强化震情跟踪,加强监测、核实异常、加密会商,加强与中国地震局预报管理部门、台网中心的联系,密切跟踪震情发展趋势,随时向省政府报告震情趋势研判结果。
5.震害防御处负责做好预报区的震害防御工作和震害防御检查落实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宣传。
6.应急救援处负责对各部门、单位和相关市县地震机构应急准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做好地震现场工作队出队准备工作。通知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武警陕西应急救援队做好出动救援准备工作。
7.发展与财务处会同条件保障中心负责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准备工作。
6.2 应急戒备
6.2.1 年度重点危险区应急戒备
1.应急救援处负责制定年度危险区应急工作戒备方案,指导危险区市县地震部门制定危险区应急工作戒备方案。
2.应急救援处负责与省应急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厅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联合组成省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组,对有关设区市、县(市)政府及部门应急戒备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监测预报处负责会同监测中心、预报中心进一步强化震情跟踪,加强监测、核实异常、加密会商,密切跟踪震情发展趋势。
4.震害防御处负责做好预报区的震害防御工作和震害防御检查落实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宣传。
5.应急救援处会同监测预报处、震害防御处、办公室组织开展年度地震危险区地震灾害应急风险评估与应急对策研究工作,依据中国地震局《年度地震危险区地震灾害应急风险评估与应急对策工作指南》编写研究报告。
6.应急救援处负责对各部门、单位及相关市县应急戒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抓好落实。
7.应急救援处联系协助配合省地震专业救援队伍做好强化训练和救援器材维护,做好出队救援准备。
6.2.2 重大活动及节日期间应急戒备
在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期间及国庆、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或中国地震局和省政府要求启动应急戒备时,采取下述应急行动:
1.应急救援处负责针对不同应急戒备事件,制定应急戒备工作方案,局属各工作部门和单位按方案做好应急戒备期间的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2.办公室负责安排应急戒备期间的行政值班,监测预报处负责安排应急戒备期间的震情值班,应急中心安排应急戒备期间应急指挥大厅的值班。
3.监测预报处负责安排做好强化地震监测、震情会商、震情跟踪、异常落实工作。
4.应急救援处负责安排好应急戒备期间地震现场工作人员值班。
5.市县工作处负责通知有关市、县地震局做好应急值班工作。
6.应急救援处会同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督促检查戒备方案的落实。
6.3 平息地震谣传
省内某地区出现地震谣传,并向周围扩散,对社会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级做好应对工作。
6.3.1 地震谣传事件分级
按照地震谣传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分为普通地震谣传事件和严重地震谣传事件。
普通地震谣传事件,指在省内1个市辖区内发生小范围地震谣传,或省外地震谣传影响我省1个市辖区,对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影响。
严重地震谣传事件,指省内发生地震谣传影响2个以上市辖区,或省外地震谣传影响我省2个以上市辖区,影响公众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6.3.2 组织领导
地震谣传应对工作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副局长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对工作。
6.3.3应对处置
发生地震谣传事件后,办公室立即向谣传发生地区地震部门了解核实情况;会同监测预报处、震害防御处(市县工作处)、应急救援处收集分析地震谣言内容、起因以及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确定地震谣传事件级别。
普通地震谣传事件应对工作以谣传发生地区市级地震部门为主,局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对市级地震部门应对工作进行指导;严重地震谣传事件应对工作由局负责。
6.3.3.1 普通地震谣传事件应对
1.办公室根据了解掌握的谣传情况,提出应对处置措施建议,拟定新闻通稿,向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通报相关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手机短信发布相关信息,稳定社会秩序。
2.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与谣传发生地区政府及地震部门联系沟通,制定统一口径;指导协助当地政府及地震部门开展地震谣传事件应对工作。
3.震害防御处会同宣教中心,组织专家开展地震科普宣传,协助当地政府及地震部门开展宣传工作。
4.办公室会同宣教中心加强舆情监控,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关注谣言传播趋势。
5.监测预报处会同预报中心加强震情趋势研判工作,提出震情趋势判定意见。
6.办公室在获知地震谣传事件1小时内,将初步了解到的谣传影响情况、紧急处置措施等相关情况立即上报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后续情况随时报送;谣传事件处置结束后,对谣传事件处置情况进行总结,报省委、省政府、中国地震局。
6.3.3.2 严重地震谣传事件应对
1.办公室根据了解掌握的谣传情况,提出应对处置措施建议。
2.监测预报处会同预报中心加强震情趋势研判工作,提出震情趋势判定意见。
3.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新闻通稿,向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通报相关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等发布相关信息,稳定社会秩序。
4.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与谣传发生地区政府及地震部门的联系沟通,制定统一口径;与当地政府及地震部门一起联合做好地震谣传事件应对工作。
5.办公室立即做好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准备工作,做好媒体记者接待工作,根据情况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安排专家接受媒体采访。对地震谣传事件进行说明;并联系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协调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强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联系省应急办、省通信管理局,协调移动、电信、联通等通信企业,发送辟谣短信,减少、消除公众恐慌;联系公安部门,协助查找谣传源头,控制地震谣言传播。
6.震害防御处组织专家接受媒体采访,开展科普宣传,协助谣传发生地区政府及地震部门平息地震谣传。
7.办公室会同宣教中心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分析研判,提出应对措施,并开展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通过网络消除网民疑惑。
8.办公室在获知地震谣传事件1小时内,将初步了解到的谣传影响情况、紧急处置措施等相关情况立即上报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后续情况随时报送;谣传事件处置结束后,对谣传事件处置情况进行总结,报省委、省政府、中国地震局;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置造谣者。
7 恢复重建
7.1受灾群众安置地地震安全评估
震害防御处组织技术人员对受灾群众集中安置地、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灾民搬迁迁入场地进行地震安全评估,避开地震活断层以及滑坡、崩塌等地震地质灾害的潜在危险,为灾民安置安全提供科学依据。
7.2提供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依据
应急救援处提供地震烈度分布图,震害防御处组织力量对灾区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进行复核,为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及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7.3防震减灾恢复重建规划编制
发展与财务处会同监测预报处、震害防御处(市县工作处)、应急救援处等相关部门(单位)编制防震减灾恢复重建规划。
8 应急准备
8.1地震监测、预测
监测预报处组织制定全省地震监测规划,开展地震监测速报台网、地震烈度速报台网等建设,优化台网布局,加强地震观测,做好地震速报,视震情发展及时布设流动监测台站。
监测预报处根据地震形势和地震构造背景,组织震情会商,提出长、中、短、临地震预测意见和显著地震事件发生后的地震趋势判定意见,确定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报省政府。
8.2 地震灾害防御
监测预报处会同震害防御处、应急救援处根据地震预测意见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年度危险区划定情况,加强震情跟踪,提出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震害防御处督促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危险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和当地的地震活动趋势,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监管,组织对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危险建(构)筑物采取抗震加固措施;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8.3 地震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处组织开展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地震风险评估,制定减灾对策,建立地震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基础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共享;开展地震应急预案评估,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加强地震应急演练,特别是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开展地震抢险救援训练;提高地震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检查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8.4 地震应急队伍
应急救援处牵头会同预报中心、工勘院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做好地震现场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研究和培训,合理配置专业,提高全面、科学、准确评估地震灾害损失能力。加强与消防、武警的协调,促进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武警陕西应急救援队两支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搜索、营救培训、训练、演练和考核,提高队伍抢险救援能力。加快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各地市地震部门加快推进本地区地震专业救援队伍、行业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保证地震灾害发生后,专业地震灾害救援队伍两个小时能够赶赴灾区。
8.5 技术通信保障
监测中心、预报中心、应急中心、宣教中心、工勘院加强对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对技术支撑系统的维护,确保应急所需相关图件、资料、信息的提供和产出,为地震应急做好技术支撑。
监测中心、应急中心、宣教中心等有关单位做好监测信息传输、应急指挥系统通信、现场指挥通信以及网络的完善与维护,确保应急期间通信、信息传递畅通。
8.6 物资装备保障
发展与财务处会同应急救援处、条件保障中心做好应急保障物资包括工作装备、通信设备、交通车辆、后勤保障物资等的准备和储备,保障地震应急物资需求。监测中心、应急中心要做好现有地震监测、应急指挥系统仪器装备的保养维护,保障地震应急期间的正常运行。
8.7 宣传、培训与演练
震害防御处会同宣教中心等有关单位,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及地震应急预案,提升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地震应急意识,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市县工作处会同市县地震局,做好对学生进行地震应急知识教育,各级各类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培养学生防震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会同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的指导和监督。
应急救援处会同人事教育处制定地震应急培训计划,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地震应急预案、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应急救援处要不定期组织地震应急演练,指导年度危险区所在地制定应急戒备方案并适时举行地震应急实战演练。
8.8 制度建设
各部门、各单位、指挥部各工作组要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制定实施细则,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应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应急指挥部各下设机构工作组,要结合实际,建立应急工作模版化制度,对应急工作流程进行细化,建立各种图件、报告、汇报材料的模版,在地震应急过程中灵活运用。
应急救援处加强常态下与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互沟通与协调,推动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地震灾害速报平台和移动应急指挥平台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设。
9 附则
9.1 相关规定
9.1.1 地震速报及信息发布按《陕西省地震局地震速报技术管理规定》(陕震发[2008]146号)执行。
9.1.2 地震应急有关新闻发布、接待媒体采访及相关信息宣传报道按照《陕西省地震局新闻宣传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9.1.3 地震应急相关图件产出执行中国地震局《破坏性地震应急专题地图产出流程与制作规范》(试行)。
9.1.4 地震现场工作按《地震现场工作管理规定》(中震救发〔2010〕74号)和国家《地震现场工作》相关标准执行。
9.1.5 地震危险区地震风险评估和对策工作按中国地震局《年度地震危险区地震灾害应急风险评估与应急对策工作指南》(试行)执行。
9.1.6指挥部各工作组根据本预案制定本组的地震应急工作实施细则报局应急救援处备案。
9.2 监督检查与奖励
9.2.1 应急救援处会同纪检监察审计处对本预案各部门、各单位的落实情况以及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9.2.2机关党委会同人事教育处对凡在地震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单位和个人给予嘉奖。
9.2.3纪检监察审计处会同人事教育处,对执行应急预案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其责任。对因玩忽职守,严重失职并造成严重后果者,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9.3 预案管理
9.3.1 为保证预案的可操作性,应急救援处对本预案组织不定期演练。
9.3.2 为适应地震应急工作需求,应急处组织对《陕西省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一般为五年进行一次修订。
9.3.3本预案日常管理工作由应急救援处承担。
9.4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陕西省地震局负责制定,局应急救援处负责解释。
9.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10 附录
10.1各部门、单位应急职责
办公室:负责局应急指挥部与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的工作联系;负责与省政府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向上级机关报送震情和灾情等信息;审定、印制、发送震情和灾情的有关报告、简报;负责组织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负责地震应急期间有关法律和国家标准的监督落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总结地震应急工作。
应急救援处:负责局应急指挥部与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系;组织检查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全省各级地震工作机构应急工作的准备情况以及地震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负责指导年度危险区政府制定应急戒备方案;协助局领导安排地震应急期间的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地震现场应急工作;负责向西北区地震应急救援联动协作成员单位提出应急联动需求;负责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武警陕西应急救援队的协调工作;负责地震灾害损失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地震灾害损失评估报告的评定与报送;会同有关部门总结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指导设区市、县(市)地震工作机构的应急工作。
监测预报处:负责全省监测预报应急工作的检查与落实;负责重点监视防御区震情跟踪方案的制定和落实;组织流动台赴地震现场,开展地震现场监测工作;根据震情需要调配局属台站的监测力量;组织协调预报中心开展震后趋势判断;指导震区地震工作机构尽快恢复地震监测台(点)的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地震台站监测设施运转及资料报送;指导地震台站为当地政府提供咨询服务。
震害防御处:负责组织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负责指导市县地震机构开展地震应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灾民安置区和移民搬迁区场地地震安全评估;负责恢复重建抗震设防要求参数的复核与监管;协助当地政府和地震工作机构平息地震谣传。
发展与财务处:负责根据应急工作需要紧急调配、购置各类应急装备、应急物资;提供地震应急经费;向中国地震局、省政府申请应急补助经费。
人事教育处:负责地震应急期间人员调配工作;负责组织地震应急期间全局干部职工的奖惩工作。协助做好灾情信息收集工作。
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应急人员的纪律检查;对地震应急期间的财务、物资管理进行审计监督;协助人事教育处做好地震应急期间干部职工的奖惩工作。协助做好灾情收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地震应急期间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地震应急期间对长期在地震现场工作的职工家属进行慰问和安抚;负责抗震救灾工作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协助做好媒体宣传和接待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组织局离退休专家进行震情咨询和科普宣传工作;协助做好灾情收集工作。
预报中心:负责前兆和测震资料的分析,对前兆异常和宏观异常进行分析和核实;震后迅速组织召开紧急震情会商会,做出震情趋势判定;派出地震现场分析预报人员开展地震现场分析预报,为局应急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及时提供震情趋势意见;通过与中国地震局和邻省市预报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修正震情趋势意见;派出地震现场灾害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人员参加现场相关工作并撰写报告。
监测中心:负责确定和按规定报送地震参数;向有关人员发送地震参数和有关应急工作短信; 负责地震现场流动观测工作;负责地震烈度速报工作。
应急中心:负责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运行、维护;负责震害预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相关图件的产出;负责地震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宣教中心:负责应急期间提供有关图件和资料;负责地震现场声像资料的摄录制作;负责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工作;负责管理陕西省地震信息网并在网站上发布应急工作信息;负责应急工作新闻媒体报道具体工作。
条件保障中心:负责应急车辆准备和调配;负责后勤保障和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保障机关水、电的供应和有线行政电话、电梯的畅通;负责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地震现场后勤保障工作。
工勘院:承担地震现场科学考察和震灾损失调查评估,并完成地震灾害损失评估报告和地震现场科学考察报告;协助开展地震现场生命线工程的安全排查和建筑物安全性鉴定;做好地震现场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10.2陕西省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出动规模
应急响应
| 队伍组成
| 出动人数
|
Ⅰ级(M≥7)
| 指挥:局级≥3人
现场综合组:≥8人
技术保障组:≥4人
灾评科考组:≥25人
监测预报组:≥6人
灾情组:≥4人
新闻媒体组:≥4人
条件保障组:≥10人(含1名医务人员)
| ≥64人
|
Ⅰ级(7>M≥5.5)
| 指挥:局级≥2人
现场综合组:≥6人
通信保障组:≥4人
灾评科考组:15~20人
监测预报组:≥6人
灾情组:2~4人
新闻媒体组:2~4人
条件保障组:≥5人(含1名医务人员)
| 42~51人
|
Ⅱ级
(4.5≤M<5.5)
| 指挥或带队:局级1人
综合组:3~5人
通信保障组:2~4人
灾评科考组:6~9人
监测预报组:2~4人
后勤保障组:2~3人
| 16~26人
|
有感地震应对
| 带 队:局级或处级1人
综合组:1~2人
通信保障组:1~2人
灾评科考组:3~6人
后勤保障组:1人
| 7~12人
|
邻省(区、市)地震应对
| 视灾情、震情决定现场工作队出动规模
|
|
注:不包括市、县地震工作部门和地震台站参加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