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陕西省地震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
“四项制度”
6月13日,陕西省地震局党组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体学习中央“四项监督制度”。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胡斌同志主持,党组成员、副局长姬丁义、李炳乾、刘晨等四位班子成员全部到会,处以上干部2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制定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和《市县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
胡斌同志指出,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四项监督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提高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自觉性,严格依规照章办事;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胡斌同志强调,第一,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四项监督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四项制度、严格执行四项制度、自觉维护四项制度。要把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与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第二,要通过网络等形式加强四项监督制度的宣传。提高四项监督制度的知晓度,使干部群众知道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知道监督谁、谁来监督、怎么监督。通过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监督和身体力行,确保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第三,要结合实际制定我局的实施办法。要在认真总结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提出我局的实施办法,通过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推进我局干部工作的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率,促进我局的干部队伍建设。
会议还学习了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中央纪委副书记黄树贤、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张纪南同志在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召开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报:中国地震局监察司,局党组成员
编辑:赵明 签发:姬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