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信息简报第6期
陕西省地震局实行签订《拒绝商业贿赂廉洁自律承诺书》
陕西省地震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及设备采购领域的监督管理,切实杜绝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确保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规范、廉洁、高效实施,制定了“陕西省地震局关于实行签订《拒绝商业贿赂廉洁自律承诺书》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对签订《拒绝商业贿赂廉洁自律承诺书》的项目、人员、负责签订承诺书的人员和部门等都作了具体规定。《拒绝商业贿赂廉洁自律承诺书》分为六种,一是“项目负责人廉洁自律承诺书”;二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三是“设备(材料)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四是“评标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五是“建设项目承包方拒绝商业贿赂廉洁自律承诺书”;六是“采购项目供货商拒绝商业贿赂廉洁自律承诺书”。
按照“暂行办法”要求,有关部门在制定工程建设及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时,需将投标单位同意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的要求写入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对同意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做出承诺,否则,将取消该投标单位资格,投标书作废。
“暂行办法”的出台是陕西省地震局当前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有效措施,是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的一项配套预防制度。
报:中国地震局监察司,局党组成员
编辑:赵明 签发:姬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