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厅职工住宅楼项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陕震安字〔2009〕69号
陕西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承担完成的《陕西省林业厅职工住宅楼项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报告》进行了评审(函审),评审意见如下:
1、该报告在收集、整理、分析有关地震构造、地震活动性资料的基础上,在工程场地内进行了工程地震钻孔、地面脉动及剪切波速测试、室内土样动三轴试验、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和地震动参数计算等工作,报告内容较为完整,结论合理,符合国标《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17741-2005)Ⅱ级工作的技术要求。
2、报告给出了工程场地未来50年超越概率63%、10%和2%的地面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分别为0.077g、0.228g、0.424g;三个概率水平的地面反应谱特征周期分别为0.40s、0.44s、0.60s。这些地震动参数取值合理,可作为该工程抗震设计和抗震设防的依据。
3、报告提供的设计地震动时程可供该工程抗震分析使用。
4、同意报告对工程场地地震地质灾害的评价意见。
二OO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