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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地震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局直属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005-10-13 22:03:22.0 来源: 作者: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和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局直属机关党的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 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

局直属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扩大党的覆盖面,使基层党组织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局直属机关基层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努力完成以防震减灾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省防震减灾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思想政治和组织上的保证。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组织的建设

(一)按期换届选举。局直属机关各党总支和各支部要按期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按期、延期或者提前换届选举,需报局直属机关党委审批。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事前需报局直属机关党委审查同意。选举结束后,报局直属机关党委行文批复。总支、支部书记在任期内工作调动,人事部门要事先告知局直属机关党委。由党委责成所在支部及时进行改选或补选。

(二)选配好总支、支部领导班子。党员人数在3人以上的处(室)和相对独立的单位,原则上都应建立党支部,支部书记一般应由同级党员主要行政干部兼任,由非行政领导党员担任支部书记的,享受与同级行政领导同等待遇。支部书记要选党性强、政治素质好、热心党的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同志担任。

(三)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修订局直属机关党委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要坚持党建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局直属机关党委每半年向局党组汇报一次工作。各总支、支部每半年要向局直属机关党委书面汇报一次党建工作情况。局直属机关党委选择部分支部进行抽查。各单位、各部门的党建工作要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要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定期讲党课、作形势报告制度。定期举办局直属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不断提高党务干部的工作水平与能力。

(四)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要按照省直工委的要求,抓好以党支部建设为重点的“固本强基”工程,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局直属机关每个党支部都达到《陕西省直属机关党支部工作细则》规定的“政治坚定、组织巩固、作风良好、制度健全、队伍精良”的目的。各党支部要紧紧围绕本单位、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开展党的活动,坚持党组织的各项制度,经常向党员布置任务,提出要求,并抓好督促检查落实。要教育党员增强党性,不断提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以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为标准,以地震系统和部门的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要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领广大党员和群众,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要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总支和党支部的管理,积极探索适合离退休党员管理和党支部建设的新方式。制定局直属  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办法。逐步推行、完善《党支部量化管理细则》。

三、进一步明确并认真履行好基层党组织的各项职责

局直属机关各级基层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本部门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经济、法律和业务知识,全面提高局直属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队伍的素质。

(三)对党员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按规定收缴党费,接转组织关系,提供党员政审和鉴定材料。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要求,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一切腐败现象。

(五)认真和制订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

(六)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助行政领导化解矛盾,理顺关系,营造良好氛围,推进机关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和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了解和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为他们排忧解难。

(七)开展“争先创优”和建设“学习型、服务型、落实型”机关活动,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保持党员先进性。

(八)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适合各自特点的活动。

(九)认真搞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它一切工作的生命线,也是防震减灾工作的生命线。局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共陕西省地震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一)局直属机关党委、总支和支部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担负起局直属机关及各单位、各部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责任,为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推进我局的各项改革和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通过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推动防震减灾工作的开展和我局三个文明建设的直协调发展。

(二)要继承优良传统,坚持正确原则,紧密联系改革发展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结合运用思想引导、行为规范和利益调节等多种手段,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召力、说服力。坚持开展公民基本道德教育、理想教育、形势教育、政策法规教育、“三观”教育、党风廉政教育、执政能力教育和先进性教育,着力于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高素质的职工队伍。

(三)要围绕中央、省委和中国地震局的工作部署以及我局的中心工作,针对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从思想政治工作的热点、难点、重点与群众最容易产生问题和矛盾的环节入手,坚持疏导的方针,因地、因人、因事、因时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力求在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上下功夫。

(四)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思想政治工作、党建工作和科研监测等业务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在制定科研项目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同时,党建工作要提出与之相适应的目标和任务,团结广大党员干部,为实现防震减灾规划和目标共同努力。

(五)坚持以人为本,健全和完善党组织、行政领导和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分工负责、共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机制,形成思想政治工作的合力。要重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骨干的积极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同时也要重视发挥学术带头人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特殊作用,开展经常性的党员群众谈心活动,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动局面。

进一步加强民主党派工作,继续加强同他们的联系,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发挥他们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作用。

(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机关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为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

五、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保持党组织和党员的纯洁性、先进性

党内监督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要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文件的要求,严格监督制度,维护党规党纪,防止和纠正党内错误倾向,揭露和查处违纪案件,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一)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能否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

3、能否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搞个人说了算。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自觉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任,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

6、能否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和德国才兼备的原则,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推荐、任用干部。

7、能否为政清廉,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8、能否坚持原则,勇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二)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办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不少于4次。并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2、按时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前做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工作,会后抓好整改。

3、及时了解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对于从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

4、党支部换届改选和每年年终总结时,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5、按上级党组织要求,进行党风廉政自查。

六、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

(一)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党员管理。坚持和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组织要保证定期过好组织生活,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二)认真搞好党员教育,坚持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搞高素质。在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和“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对在防震减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党员,要大力表彰。对长期不起作用,经批评教育仍无起色的劝其退党或除名,对少数违法违纪、严重败坏党的形象,完全丧失党员条件的党员,要按规定做出处理,以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的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员队伍。

1.认真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同志,必须进行57天的脱产培训,加强其对党的基本知识的了解,增强党的观念,提高思想觉悟,不断解决思想入党问题。对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应指定联系人,经常与他们谈心,关心他们政治、思想和工作上的进步,并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加党组织的一些活动。

2.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机制。集中培训制度、思想汇报制度、“推优”制度、审查制度、公示制度、跟踪回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

3.注意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重点做好在青年特别是青年科技骨干中的发展党员工作。

4.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一)要有计划地对专兼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着力培养懂党务、懂业务,精通理论、知识面较宽的复合型人才。未参加党校脱产学习的专兼职党务干部,要分期分批参加学习。局直属机关党委要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直接责任人的作用。

(二)建议局党组本着有利于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有计划地安排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之间的双向流动。

(三)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工委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各党支部要指定书记或一名副书记具体分管群团工作,帮助他们健全组织,配好班子,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围绕局的中心工作和党委确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各单位改革发展情况,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四)党务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以适应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需要,为防震减灾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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