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
考试实施办法》和《陕西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
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局、地震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人部发[2005]72号《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有关规定,现将《陕西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陕西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陕西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陕西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陕西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
资格考核认定办法
一、考核认定申报条件
长期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业绩突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一)或条件(二)的在岗在编人员。
(一)2004年12月31日前,获得中国地震局颁发的甲级地震安全性评价上岗证书,评聘为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并同时具备下列技术业绩条件中的一项条件。
(二)2004年12月31日前获得中国地震局或陕西省地震局颁发的乙级地震安全性评价上岗证书,评聘为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并同时具备下列1、2、3项条件中的各一项条件:
1、学历和业务工作年限:
①1994年12月31日前,取得地质学类、地球物理类或土木工程类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满4年;
②1991年12月31前,取得地质学类、地球物理类或土木工程类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满7年;
③1988年12月31日前取得地质学类、地球物理学类或土木工程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满10年;
④1986年12月31日前,取得地质学类、地球物理学类或土木工程类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满13年;
⑤按上述条件取得其他理学类或工学类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2、技术业绩:
①担任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1项国家级重大建设工程(核电站、大型水库、大型电厂等)或4项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②获得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专业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一等奖项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前7名);
③获得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专业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二等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前4名);
④获得2项以上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专业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三等奖项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前3名)。
3、学术水平:
①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或在有国际统一书号(ISSN)的国外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论文2篇及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
②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的章节在2万字以上;
③受聘担任省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成员的专家。
二、考核认定组织
省人事厅、省地震局共同成立“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全省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陕西省地震局。
三、考核认定申报材料
(一)各设区市或省级有关部门所属单位、中央管理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函。
(二)《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两份(样表见附件2)。
(三)申报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甲级、乙级地震安全性评价上岗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总技术负责人聘书、获奖证书、相关论文或专著内容说明和首页。
(四)所在单位出具的职业道德证明和获奖单位出具的获奖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证明。
四、考核认定程序
(一)符合考核认定申报条件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同意后,由所在设区市地震局向陕西省地震局推荐。
省级有关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部门、本企业统一向陕西省地震局推荐。
(二)各设区市地震局和省级有关部门所属单位、中央管理企事业单位对本地区、本部门地震安全性评价安全性单位的申报人员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本地区、本部门人事部门复审后,提出推荐名单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和拟认定人员的名单,报领导小组复核。
(四)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审核结果和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复核。对复核合格的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由省人事厅、省地震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布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的名单。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各设区市人事局、地震局(办)、省级有关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事业单位应对推荐人员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于2006年9月 15日前完成审查和复审工作,签署审查和复审意见并在《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相应栏目中加盖印章后,将全部申报人员的材料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凡因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质量问题,受到中国地震局和陕西省地震局处罚的单位,其负有直接责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
(三)省上对考核认定人员数额实行总量控制。实施考试后不再进行认定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推荐具备申报条件且在第一线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审查、复审申报人员材料时,须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的原件。报送的各类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应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五)已通过特许或考核认定的方式取得其他专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和在公务员岗位工作的人员,一律不得申报。
(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按程序做好申报、审查和复审等各环节工作。凡不认真把关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停止该地区或部门的申报权和个人的申报资格,并依据相应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陕西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
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暂行规定》(国人政发[2005]72号)文的有关规定,省人事厅、省地震局共同组织成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办公室,设在地震局),负责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陕西省地震局组织成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根据全国统一的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负责考试的命题工作。
陕西省人事厅组织专家审定二级地震安全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并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第二条 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设《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3个科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地震活动性评价、地震构造评价和工程场地地震影响评价3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分3个半天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采用闭卷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第三条 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地震安全性评价岗位工作,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中国地震局或陕西省地震局颁发的“乙级地震安全性评价上岗证”的人员,可免试《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第四条 参加《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地震安全性评价与务实》、《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3个科目考试或免试《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人员,都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第五条 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到考试办公室报名。考试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向申请人核发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第六条 考点原则上设在西安市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考试日期为每年第二季度。
省人事厅负责对考试考务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命题、审题与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和举办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培训工作。应考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坚持自愿的原则。
第八条 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及有关项目收费标准,须经省价格管理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九条 考试考务工作应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试卷命制、印刷、发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第十条 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处理。
附件1
陕西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
考核认定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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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
杜文和 |
省地震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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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
亢保民 |
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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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长林 |
省地震局震防处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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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电信 |
省地震局人事处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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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翼双彦 |
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调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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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炳乾 |
省地震局 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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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希杰 |
省地震局 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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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良 |
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 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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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谦峰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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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贤艺 |
陕西省水利厅 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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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张建 |
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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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 文 |
长安大学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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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 瑾 |
省大地地震工程勘察中心 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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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军 |
省大地地震工程勘察中心 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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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建民 |
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 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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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 |
黄长林(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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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李空军 |
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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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丰收 |
省地震局震防处 调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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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百勇 |
省地震局人事处 主任科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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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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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7292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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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震局震防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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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8465494 88465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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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陕西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
考核认定申报表
单 位 所 属
设 区 市
或 部 门 名 称
单 位 名 称
申 请 人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申 请 时 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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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事厅 |
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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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震局 |
填 写 注 意 事 项
1.本申报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字迹工整清晰。由于字迹潦草、难以认清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2.“专业学历”栏中应填写符合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专业学历,未获学位的,不应自行填写学位。
3.“累计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年限”系指地震安全性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本专业和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本办法下发之日前,按满周年累计计算。
4.“总技术负责人任职起止时间”是指在有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的单位任总技术负责人的起止时间,不包括单位内设部门的职务任职时间。
5.“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主要经历”中,应按专业技术职务级别不同分别填写。其中:“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应明确填写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性质。
6.“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主要工程项目业绩”中,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如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每页均应加盖单位印章。 对其中各栏目按下列要求填写:
“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须按照中国地震局“地震安全性评价分级标准”确定的等级如实填写。
“工作内容”应填写本专业地震安全性评价阶段工作。
“本人起何作用”应填写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或参加人。
“完成情况及获何奖励”中“完成情况”部分应填写“在建”或“已建成”;“获何奖励”部分应填写获得有关地震安全性评价专业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获得省、部级本专业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本人不在规定的获奖名单之内,不得填写该奖项。
7、在本申报表中,凡项目有“□”的,均分别由个人或单位在所同意的相应项目“□”内打“√”。
基 本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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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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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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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月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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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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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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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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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符合项目 的方框内打“√” |
2004年12月31日前获得中国地震局颁发的甲级地震安全性评价上岗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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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31日获得中国地震局或陕西省地震局颁发的乙级地震安全性评价上岗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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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成员并受聘担任试题设计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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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 用 单 位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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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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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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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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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学 历 |
毕(肄、结)业时间 |
院校及专业 |
学 历 |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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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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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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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年 月 |
累计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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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及聘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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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技术负责人任职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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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地震安全性评价 单位资质证书等级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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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教育、培 训及发表论 文、著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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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过违反 职业道德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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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主要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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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工 作 单 位 |
从事何专业 技术工作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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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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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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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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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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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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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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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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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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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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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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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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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主要工程项目业绩
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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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 |
工作内容 |
本人起何作用 |
完成情况及获何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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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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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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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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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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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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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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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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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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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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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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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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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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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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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属实,同意推荐申报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 □申报材料不属实,不同意推荐申报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
负责人(签字):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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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地震工作部门和 人事行政部门审查、复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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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属实齐全,同意参加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 □申报材料属实齐全,由于其他原因,不同意参加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单位印章)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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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 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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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符合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条件。 □经审核,不符合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条件。
负责人(签章): (印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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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 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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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复核,不符合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条件。 □经复核,符合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条件。经公示无异议,可报省人事厅、省地震局批准。
(印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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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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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 规定 办法 通知
陕西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6年7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