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震害防御 -- 抗震设防管理 -- 陕西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审批实施程序
陕西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审批实施程序
2007-03-05 20:04:10.0 来源: 作者:   【     

陕西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审批实施程序

 

一、审批依据

(一)《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23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二)《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中国地震局令第8号)。

二、审批权限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中国地震局负责甲级、乙级资质的审批,省地震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丙级资质的审批,并报中国地震局备案。申请甲、乙级资质证书应当经省地震局审核(国务院部委的直属机构除外),并向中国地震局提供审核意见。

三、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应具备《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件。

四、审批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由申请资质单位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申请表(领取或直接从网上下载);

2、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单位所有制性质证明文件;

3、法人代表与技术负责人的职务、职称、执业资格证书;

4、主要技术人员情况;

5、主要设备;

6、单位资历。

(二)审批

1、形式审查:省地震局震防处遵照有关规定,对申领单位的资质条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并实地考察,并形成形式审查意见;

2、组织评审:省地震局委托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单位进行业务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颁发证书:对符合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条件的单位颁发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并向有关部门通告。

五、审批时限

资质证书审批在受理之日起20天内完成。

六、承办机构

联系部门:陕西省地震局震害防御处

联系电话:029-88465321029-88465320

E-maildfchu@eqsn.gov.cn

单位地址:西安市边家村水文巷4

邮政编码:710068

地震科普
专家访谈
在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