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震害防御 -- 抗震设防管理 -- 陕西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执业资格审批实施程序
陕西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执业资格审批实施程序
2007-03-05 20:03:26.0 来源: 作者:   【     

陕西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执业资格审批实施程序

 

一、审批依据

(一)《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23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二)《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中国地震局令第8号)。

二、审批权限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执业资格设一级、二级,分为地震、地震地质和工程地震三个专业。中国地震局负责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一级执业资格的审批,省地震局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二级执业资格的审批,并报中国地震局备案。申请一级执业资格证书应经省地震局审核,并向中国地震局提供审核意见。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各项条件。

四、审批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由申请执业资格人员提供下列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执业资格证书申请表(领取或直接从网上下载);

2、工作资历和主要业绩、职称;

3、所在单位的审核意见;

4、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考试合格证书。

(二)审批

1、形式审查:陕西省地震局震害防御处遵照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形成形式审查意见;

2、业务审查:省地震局委托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业务审查,省地震局根据审查意见作出审批决定;

3、颁发证书:对符合执业资格条件的人员颁发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执业资格证书;

五、审批时限

执业资格审批在受理之日起20天内完成。

六、承办机构

联系部门:陕西省地震局震害防御处

联系电话:029-88465321

E-maildfchu@eqsn.gov.cn

单位地址:西安市边家村水文巷4

邮政编码:710068

地震科普
专家访谈
在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