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局、地震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陕人发【2006】120号)的有关规定,省人事厅和省地震局定于2008年9月27日、28日举行我省首次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本次考试设《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务实》、《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三个科目。其中《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务实》科目分为地震活动性评价、地震构造评价和工程场地地震影响评价3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分三个半天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采用闭卷纸笔作答方式进行。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可登录陕西省地震信息网www.eqsn.gov.cn进行查询。
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地震安全性评价岗位工作,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取得中国地震局或陕西省地震局颁发的“乙级地震安全性评价上岗证”的人员,可免试《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务实》、《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二个科目的考试。参加《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务实》、《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三个科目或免试《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凡符合《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发【2005】72号)对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考试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到考试办公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15日。具体条件为:1、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土木工程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一年;2、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土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三年;3、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土木工程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四年;4、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五年;5、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土木工程专业专科学历,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七年;6、取得其他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年限相应增加二年。考试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向申请人核发准考证。参加人员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在西安设一个考点。
考试办公室地址:西安市水文巷4号,陕西省地震局办公大楼415房间。
联系人:米丰收 张艳
电 话:029 88465494
二00八年七月九日
报名表格及考试大纲等请见:《关于陕西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