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地震局党组关于表彰2008年度文明台站的决定
陕震党发〔2009〕8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008年,局属各地震台站按照局党组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建设文明和谐台站为目的,继续深入地开展了创建文明台站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台站的各方面建设和各项任务的完成,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
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展示精神文明活动成果,进一步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经考核评比,局党组研究决定:宝鸡综合地震台、韩城综合地震台继续保留陕西省地震局“文明台站”荣誉称号,恢复乾陵综合地震台陕西省地震局“文明台站”荣誉称号、授予宁陕综合地震台、临潼综合地震台陕西省地震局“文明台站”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
2009年是建国60周年,是我国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发展的关键之年,是我省实施防震减灾“十一五”重点项目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重要一年,是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我省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第一年,任务繁重,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受到表彰的文明台站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各单位、各台站都要向受表彰的台站学习,按照《陕西省地震局2006—2010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陕西省地震局2009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我局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促进全省防震减灾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九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文明台站 表彰 决定
抄送:省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西安市文明办,碑林区文明办
陕西省地震局办公室 200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