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震观测台站(点)附近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核准实施程序
陕西省地震观测台站(点)附近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核准实施程序
一、核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十五条
(二)《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十二条
(三)《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四)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标准
二、核准范围
本省区域内国家、省级台站(点)附近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
三、需提交的材料
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等立项材料(包括建设工程投资规模、工程来源、建设项目选址情况等内容)。
四、核准程序
(一)申请人直接从陕西省地震局科技监测处或网上索取核准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示范文本见附表)。
(二)陕西省地震局科技监测处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并一次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并如实填写受理表。
(三)承办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测震、电磁、形变、流体等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标准进行审查,并认真填写审查意见。
能够当场决定的当场决定,不能当场决定的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内做出审核决定。
五、承办机构
联系部门:陕西省地震局科技监测处
联系电话:029-88465315
E-mail:jcchu@eqsn.gov.cn
单位地址:西安市边家村水文巷4号
邮政编码:71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