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地震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陕震直党发〔20076

 关于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和“孝敬父母好儿女”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党支部:

近年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的广大干部职工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宣传教育实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弘扬尊老爱幼、夫妻相善的良好风气,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以家庭的平等、文明、和睦、稳定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安定团结和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根据《陕西省地震局2006-2010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第二届“五好文明家庭和“孝敬父母好儿女”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表彰的名额及范围

局这次拟表彰“五好文明家庭”10名,“孝敬父母好儿女”10名。

评选在全局范围内进行,被提名推荐者必须是我局正式职工(个别特别突出者例外)。

    二、评选条件

(一)“五好文明家庭”的条件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

4.移风易俗,少生优生好;

5.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保护环境好。

(二)“孝敬父母好儿女”的条件

1.学习进取,爱国守法,爱岗敬业,有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受到家人、邻里和同事的好评;

2.承担对父母应尽的赡养义务,对父母的饮食起居能精心照顾、耐心安慰,尽心尽力的满足父母在物质和精神生活、情感方面的要求,使父母心情愉快、身体健康,延年益寿;

3.家庭成员文明素质较高,有勤俭持家、教育子女、团结互助、互谅互让的好家风。为下一代树立了榜样。

三、评选的程序及办法

评选表彰工作在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文明办组织实施。各单位、各部门的提名推荐工作由各党支部负责(未设党支部的由行政领导负责)。

评选的程序和办法是:先由各单位、各部门组织所属单位和部门的干部职工,在全局范围内进行民主提名推荐,其提名推荐的“五好文明家庭”、“孝敬父母好儿女”候选户(人)分别不得超过10名(其中提名推荐本单位、本部门的各不得超过1名),并填写相关登记表(只填写本单位、本部门的),连同评选情况报告及提名推荐名单和主要事迹材料(只写本单位、本部门以外的)一并报局文明办。在此基础上,由局文明办牵头,会同办公室、人教处、离退处、工会、社区及家委会等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进行联评,联评结果在局机关大院内进行公示,最后经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在8月上旬进行表彰奖励。

四、几点要求

1.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孝敬父母好儿女”评选表彰活动,是我局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和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措施,对于进一步优化家庭环境、提高家庭成员文明素质,进而促进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开展都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因此,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提名工作。

2.要坚持标准,真正把那些大家公认的、符合条件者推荐评选出来,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树立榜样,发挥示范作用。

3.各单位、各部门提名推荐的情况和结果,请务于710日前上报局文明办。

附:1.陕西省地震局“五好文明家庭登记表

    2.陕西省地震局“孝敬父母好儿女登记表

 

 

 

 

 

 

 

 

陕西省地震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七年六月四 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  创建活动  通知

抄送:省直工委,局党组,省、市、区文明办。

陕西省地震局办公室                20076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