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地震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陕震直党发〔200617

 

关于在局直属机关开展

精神文明“五个一”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党支部:

根据《碑林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区文明办《关于在全区文明单位中开展“创建文明城区、争做文明先锋”五个一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在局直属机关开展精神文明“五个一”创建活动作如下安排:

一、 指导思想

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和全国文明单位(机关)为目标,按照我局“十一五”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2006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在局直属机关率先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主题创建活动,深化“知荣辱、除陋习、树新风”等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文明礼貌的社会环境,不断提高我局整体文明水平。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争当文明公民、文明市民、文明职工,争做文明先锋,为把我局创建成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国文明单位(机关),把碑林区创建成省级文明城区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 主要内容

1.办好一个宣传教育阵地。要突出办好宣传专栏,在现有的基础上,尽快再增建两个宣传专栏,扩大宣传规模、范围和影响;要充分利用我局的精神文明网站、党建工作网站和文明市民学校等宣传阵地,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机关)、文明城区工作的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强化公民意识和公共生活意识,摒弃各种陋习和不文明行为,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家庭做个好成员。

2.建好一支志愿者队伍。要巩固我局青年志愿者队伍(注册志愿者),进一步充实离退休职工志愿者队伍(社区志愿者),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感,经常开展一些公益活动等。

3.组织一次文明竞赛。按照七个创建载体和讲文明从我做起、从岗位做起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对各自的主题创建活动进行一次半年自查,年底局文明办将进行一次检查评比。

4.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活动。要按照省直工委的要求,扎扎实实地搞好“保持先进性、建功‘十一五’”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牢牢盯住震情,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局年初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特别是“十五”重点建设项目任务和“十一五”重点项目立项的完成,实现“十一五”开局之年的高点起步。

5.缔结一个文明共建对子。初步考虑与水文二社区结成共建对子,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促进社会和谐。

三、组织领导及要求

1.精神文明创建“五个一”活动,在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局文明办具体负责活动的总体安排、督促检查和组织协调。涉及需要共同配合开展的工作,相关部门要密切予以配合。

2.“五个一”活动是文明单位参与文明城区建设的具体抓手,也是整个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具体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并把“五个一”活动与当前开展的“知荣辱、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诚信教育、法制教育等相结合,精心组织,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中共陕西省地震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陕西省地震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