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0月12日起,《西安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共六章三十二条,除第一章"总则"和第六章"附则"外,依次为"规划与建设"、"维护与管理"、"启用与检查"和"法律责任"。
《办法》的实施,为西安市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必将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快发展,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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