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省地震局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20日起启用“陕西省地震局行政执法专用章”。
“陕西省地震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仅限用于以陕西省地震局名义实施的行政执法过程中出具的各类执法文书和调查报告等,在适用范围内与陕西省地震局公章具有同等效力。超出范围使用该印章无效。
特此公告。
陕西省地震局
2022年10月19日
版权所有:陕西省地震局 Copyright ©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边家村水文巷四号
电话:029-88465498(应急值班) 邮编:710068
陕ICP备11004727-1号 网站标识码bm53260001 陕公网安备61010302000295号
网站地图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