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震学会财务室
陕西省地震学会财务室,设在陕西省地震局。设会计1人、出纳1人。会计:罗小明;出纳:赵卫军。
陕西省地震学会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严格贯彻执行陕西省地震学会财务管理制度;
二、根据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并根据具体情况设置相应的辅助账目;
三、按照《学会》的财务计划执行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四、负责《学会》的日常经费的审核与报支工作,详细核对原始凭单的数字、金额、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五、严格按规定报支各项经费,按法令法规核算上缴经费;
六、按时结算经费余额,随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资金运用状况;
七、按期编报财务收支情况,真实、准确反映财务情况;
八、随时向领导提出有利《学会》建设的有关财务管理合理化建议;
九、装订和管理好会计凭证,以及有关财务文件与相关资料;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陕西省地震学会出纳主要工作职责
一、严格贯彻执行陕西省地震学会财务管理制度;
二、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不用白条抵押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依据会计凭单填付支票,与银行做好往来帐目的核对工作;
五、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六、保管好各种支票、财务印章;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