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专题
我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赵正永
(2005年12月31日)
同志们:
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经过一年多的紧张筹备,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今天正式成立了。这是我省防灾减灾历史上的一件大事。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对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向消防指战员、地震工程专家以及参与组建工作的同志们表示慰问!
陕西省是历史上地震灾害严重的省份,曾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40余次,6级以上破坏性地震9次,其中1556年发生在华县的81/4级大地震造成83万多人死亡,是世界地震史上死亡人数最多的一次地震;另外,毗邻的甘肃、宁夏、山西等地区发生的大地震也曾波及我省并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过重大损失。近年来,发生在泾阳的4.8级地震和石泉的4.9级地震,也造成了一定的破坏和影响。因此,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及时有效地抢救被压埋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科学抗御灾害、主动采取措施、努力减轻损失,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和必须做好的工作。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坚持经济建设同减灾一起抓。在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我省防震减灾工作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取得了较好地成绩。
地震是一种“天灾”,是目前人类难以抵御的自然灾害之一,地震预测预报是一个尚未攻破的世界性难题。随着经济发展、城镇建设的日新月异,地震灾害救援难度也相应加大。近年来国内外地震紧急救援的经验和教训证明,提高地震紧急救援能力,尽快组建一支反应迅速、机动性高、突击力强的地震灾害救援队伍,是非常必要的。一旦发生重大地震或其它突发性灾害事件,这支队伍能及时、有效地采取行动措施,实施紧急救援,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此,省委、省政府本着“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决定按照国务院提出的“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组建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这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自去年省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决定组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以来,省地震局和消防总队等有关单位积极开展筹建工作。今天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区防震减灾工作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肩负着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重任。省委、省政府相信你们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必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一定会为我省减轻灾害损失做出自己的贡献。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再提几点要求:
一、救援队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牢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忘自己肩负的神圣使命,发扬部队优良传统,随时做好准备,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你们的光荣任务。
二、救援队要加强培训,全面学习地震知识、建筑结构知识和现场救助技术知识,开展实战模拟训练,尽快掌握地震灾害救助技术,在锻炼实战能力上下功夫,全面提高重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的能力。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为救援队伍建设创造各种必要的条件,把紧急救援队建设成为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高素质队伍。
同志们,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牢固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最大限度地减轻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为我省的防震减灾事业做出新的成绩。
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组建方案
我省及其毗邻的甘肃、宁夏、山西、四川等地区是地震多发区,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破坏性地震。为了适应破坏性地震灾害现场紧急求援的需要,根据2000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14号)精神,及《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组建方案》(国办发[2000]75号)的内容,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决定组建一支反应迅速、机动性高、突击力强,应用现代最新救灾技术装备,能随时执行地震紧急救援和其它突发性紧急任务的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具体组建方案如下:
一、队伍名称、组成及规模
队伍名称: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
组成及规模: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由陕西省武警总队(含警犬搜索、急救医疗、防危险品专家)、地震技术专家和工程结构专家组成。总人数控制在60人左右。地震技术专家和工程结构专家由陕西省地震局派出,其他队员由陕西省武警总队派出,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所有人员的任务和隶属关系不变。救援队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下设5个分队。
搜索分队:设正、副队长各一名,仪器搜索队员5人,警犬搜索队员4人,共11人。负责搜索幸存者。
救援分队:设正、副队长各一名,分4个救援小组,各组5人,共22人,负责实施抢救。
技术保障分队:设正、副队长各一名,包括地震技术专家3人,工程结构专家2人,防危险品专家2人,共9人,负责技术保障。
医疗救护分队:设队长一名,医疗救护专家5人,共6人,负责队员和现场伤员的初步急救。
通讯与后勤保障分队:设正、副队长各一名,通信保障人员3人,生活保障4人,共8人。负责对上联络、信息传送、饮食等后勤保障。
二、组织领导
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由省政府和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自动转为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直接领导和指挥的一支专业救援队伍。建立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就省紧急求援队的培训、演练和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和协调,联席会议由省政府和省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组织,省地震局、武警陕西总队等有关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地震局。
三、任务
省内一旦发生中等、严重或特大破坏性地震,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在最短时间内迅速赶赴灾区,实施紧急救援。搜索分队根据建(构)筑物破坏及人员伤亡情况,实施建(筑)物倒塌压埋人员的搜寻和定位。现场救援分队根据搜索分队提供的信息,具体实施抢险、破拆、顶升和救生行动。技术保障分队与通信后勤保障分队,根据现场救灾工作要求,提供技术方案、救灾过程中的技术咨询与指挥部的通信联系和后勤保障。医疗急救分队承担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处理,安排有关伤员转移至其它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省内发生其它突发性事件及灾害造成建(构)筑物倒塌,需要对被压埋人员进行紧急搜救与营救时,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根据省政府指示,迅速赶赴现场,承担搜救任务。
四、启动条件和启动程序
(一)启动条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陕政发〔2001〕17号)规定了省内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中等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和特大破坏性地震后,各级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的应急反应措施。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在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后,原则上不启动,特殊情况除外;中等、严重和特大破坏性地震后,应立即启动。
其它突发性灾害发生后,省政府根据灾害情况启动实施救援行动。
(二)启动程序
当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省地震局根据现场破坏情况,特别是建(构)筑物倒塌情况和启动条件,及时向省政府提出派出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建议,同时通知武警陕西总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经省政府批准后,省地震局立即通知武警陕西总队和地震技术专家、急救医疗专家到指定地点集合,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灾区。在地震现场实施紧急救援时,接受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挥。救援结束,经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或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批准后撤离。
五、技术装备
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技术装备包括:
(一)生命探测与定位设备(专业搜救犬);
(二)破拆工具;
(三)起重支撑工具;
(四)指挥与通讯设备;
(五)急救医疗设备;
(六)动力运输车辆;
(七)发电照明设备;
(八)队员个人装备和其他辅助器械。
六、培训
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除完成自身的日常战备、训练任务外,由专业人员就地震知识、救援技术等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学习和培训,尽快掌握地震灾害救援技术与装备的使用方法,达到熟悉性能、熟练使用、能维护修理,使队伍和技术装备处于待发状态。
七、经费
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经费由省政府组织多渠道筹措安排,专款专用。组建经费(含设备装备费)由省地震局提出经费预算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救援队所需日常工作、技能培训、零星设备装备经费及日常装备维护费,报送省财政厅核批。以后每年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地震救援队启动后,所需救援经费纳入救灾经费预算安排。省紧急救援队人员经费由原单位负责,在救援专项中给予适当补贴。
八、实施步骤
首先,落实人员,组建队伍,由省政府宣布命名并授旗;随后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及其细则,拟定装备购置计划和培训计划;然后进行设备购置和人员专业培训工作。设备争取三年逐步配备到位,第一年配备的设备应能满足救援队开展救援工作的最低要求。最后转入实质性演练阶段,争取尽快能担负破坏性地震的现场紧急救援任务。
九、协调保障
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在实施紧急救援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地方政府应积极配合,为及时高效地开展紧急救援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和后勤保障。
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
应急救援行动预案
为保障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在陕西省破坏性地震发生时或其它需要救援的事件发生时,能够遵照省政府的命令,快速、有序、高效地赶赴地震灾区实施紧急救援行动,特制定本预案。
一、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组织机构
(一)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联席会议
主 任:李玉怀(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胡 斌(陕西省地震局局长)
王 锐(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
张 临(陕西省消防总队总队长)
成 员:李炳乾(陕西省地震局副局长)
袁树毅(陕西省消防总队副总队长)
原廷宏 (陕西省地震局研究员)
徐春华(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处处长)
习云杰(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
范增节(省地震局应急救援处处长)
权选进(陕西省消防总队战训处处长)
贾西海(西安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救援队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地震局,简称救援办):
主 任:李炳乾
副主任:袁树毅 范增节
成 员:权选进
张芝霞(省地震局应急救援处助理调研员)
曹建国(陕西省消防总队战训处高级工程师)
刘万平(西安市消防特勤大队大队长)
唐焕军(省地震局应急救援处主任科员)
(二) 救援队
救援队队长:贾西海(西安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救援队副队长:陕西省地震局应急处负责人
救援队副队长:刘万平(西安市消防特勤大队大队长)
救援队一分队队长:罗宏(西安市消防支队副参谋长)
救援队一分队副队长:薛建武(西安市消防特勤大队一中队队长)
防危险品专家:贾西海(兼)
救援队队员:一中队14名战士
通信与后勤保障:陕西省地震局一名专家 郭徐成 张海学 2名战士
医疗专家:张芳 杨智 3名战士
地震技术与工程结构专家:共2人(陕西省地震局)
救援二分队队长:刘铭(西安市消防支队战训科科长)
救援二分队副队长:袁国荣(西安市消防特勤大队一中队指导员)
救援队队员:一中队14 名战士
防危险品专家:孙文海
通信与后勤保障:陕西省地震局一名专家 庞建民 李娜 2名战士
医疗专家:解卫春 唐会元 3名战士
地震技术与工程结构专家:共2人(陕西省地震局)
二、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各机构职责
(一)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组织完成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部署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任务。
2、传达、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国地震局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的方针政策;
3、审定地震救援队发展规划;
4、审定地震救援队年度培训方案、训练大纲及地震救援队训练基地设施建设方案;
5、审定救援队参与国内、国际地震灾害救援方案和年度救援业务交流计划;
6、商议、解决救援队的经费保障问题;
7、审定其他亟需解决的重大事项;
8、根据联席会议决议内容,形成《地震救援队联席会议纪要》。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1、负责筹备联席会议,定期组织召开办公会议,做好《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联席会议纪要》的具体落实工作;
2、制定救援队训练计划,指导监督训练的实施和开展。
3、承担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救援队与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
4、负责制定国内、国际地震灾害救援实施方案并落实,组织完成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部署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任务。
5、在省内发生破坏性地震时,负责召集救援队会议。救援队出动后,及时了解和汇总救援信息,向省政府、中国地震局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
6、负责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对外合作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7、参与编制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法规、技术标准和发展规划,研究开发地震应急救助技术和有关装备;
8、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救援队主要职责
1、完成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部署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任务。
2、按照省政府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的要求,遵照“平战结合”原则,开展救援队的救援业务培训、演练等基础建设。
3、救援队各小组主要职责
3.1 搜索组主要职责
(1)搜索组落实出动准备措施,保证随时出动。
(2)指挥搜索组队员进行现场人工搜索与仪器搜索,发现受难者后指引救援实施组进行营救。
(3)配合救援实施组开展救援工作。
3.2 救援实施组主要职责
(1)落实出动准备措施,保证随时出动。
(2)实施现场营救行动。
(3)对地震造成破坏的框架、砖混结构房屋进行支撑、顶升、破拆,设法营救受难者;并配合医疗救护组对受难者进行急救。
(4)负责对地震造成建筑物倒塌掩埋的重要设备、档案及易燃、易爆和有毒危险品的抢救和处理。
3.3 技术保障组职责:
技术保障组落实出动准备措施,保证随时出动;对现场救援行动进行技术支援;提供救灾技术方案及有关技术咨询等。
(1)地震专家负责提供地震灾区地震震情、地震活动构造背景和未来强余震预测意见。
(2)建筑结构专家负责提供灾区建筑有关资料,对于拟进入的震损建筑物、拟破拆的承重构件与支撑构件进行危险性评估,对营救分队进行工程结构方面的指导。
(3)救援专家负责救援行动的安全保障,监视余震、次生灾害、震损建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并发出警报;对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存在进行检测并对危险性做出评估,提出建议。在救援现场提出安全措施,并检查落实。
(4)通信专家负责制定通信系统方案,保障指挥信息和现场救援图像的实时收发;指导救援队员掌握个人通信设备操作方法;并设法排除通信装备出现的故障。保证救援现场各救援点的通讯畅通。
3.4 医疗救护组职责:
(1)组织急救医疗队落实出动准备措施,保证随时出动。
(2)指挥现场医疗救护行动。
(3)在营救过程中,从医疗救护的角度向救援队提出应采取的必要措施。
(4)对受难者实施医疗救护,并进行心理安慰以稳定情绪。
(5)对救援队员的伤病进行急救或医疗,必要时进行心理医疗。
(6)负责救援队员地震救灾现场卫生防疫保障。
3.5 综合组职责
(1)组织综合组队员落实出动准备措施,保证随时出动。
(2)组织紧急出动时的给养携带工作。
(3)组织救援现场的指挥部搭建、照明设备架设、电力与水源的接驳、油料补充、队员休息安排、卫生设施的设置等各项保障工作。
(4)组织现场救援行动所需食品、饮用水及其他物资的供给工作。
(5)组织救援出动过程后勤保障
(一)救援队启动条件
1、省内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时,救援队进入应急状态;接到省政府紧急救援命令,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立即出动。
2、周边省、自治区发生6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时,救援队进入应急状态;接到中国地震局或省人民政府紧急救援命令,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立即出动。
3、省内发生建(构)筑倒塌等突发性灾害事件需要出动救援队进行救援时,接到省政府紧急救援命令,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立即出动。或接到政府有关部门需要支援的请求时,报省政府批准后立即出动。
(二) 救援队各机构启动程序
1、联席会议
(1)联席会议主任或副主任: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根据灾情和启动条件,立即向救援队发出进入应急状态命令;立即主持召开救援队紧急出动会议,通报地震灾区灾情信息,确定出队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接省人民政府批准命令后,向救援队下达出发命令,救援队开赴地震灾区开展紧急救援。
接省政府结束救援的命令后,向救援队下达返回命令。
(2)联席会议办
省地震局应急处处长:接主任或副主任召开救援队紧急出动会议通知后,立即通知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到会;负责汇总现有地震灾区灾情信息提交主任或副主任;救援队出动方案确定后,负责将出动方案报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负责办理各有关部门备案手续;负责通知地震灾区地方政府;负责救援队地震紧急救援行动的上传下达任务和资料汇总工作。负责处理救援队日常文秘和事务工作。
立即通知地震和建筑结构专家组成员准备有关资料和装备,作好出发准备。通知有关人员做好通信与后勤保障的准备工作。
省消防总队战训处处长:救援队出动方案确定后,负责救援队出动方案报省消防总队备案;负责办理各有关单位备案手续;负责通知地震灾区地方消防部门;负责救援队地震紧急救援行动的上传下达任务、资料汇总工作。处理救援队日常文秘和事务工作。
(3)西安市消防支队
西安市消防支队副队长:接联席会议主任或副主任救援队进入应急状态命令后,立即命令救援队整装待命;立即参加救援队紧急出动会议,听取有关灾区信息介绍;接救援队出发命令后,立即按行动方案赴灾区开展施救;接救援队返回命令后,率队撤回本部。
救援队出动方案确定后,立即通知专家组成员准备有关资料和装备,作好出发准备。
医疗救护组到达地震现场后,快速对现场进行勘察,向救援队队长提供现场医疗救护方案,联系确定初步急救伤员的救治医院;对救援实施组营救幸存者提出医疗救护措施、实施救护;对救援队队员的伤病进行急救和医疗;对救援队驻地的卫生防疫及饮食卫生进行检查。
立即通知通信专家准备有关资料和装备,作好出发准备;随队专家到达地震现场后,快速对现场进行勘察,向救援队队长提供地震现场通信联络方案,快速开通指挥信息和现场救援图像的实时接收以及救援现场各救援点的通信联络。
(三) 救援队现场工作程序
1、组队方式
(1)12—15人方案
适用条件:省内发生一般地震灾害(参考震级:小于6级)。
出动人员:
联系会议成员1人,救援办1人。
救援队:队长或副队长1人;搜索队员3人(含组长);救援队员3人(含组长),急救医师1人,卫生员1人。
省地震局:地震专家1人、工程结构专家1人、通信专家1人、后勤保障1人。
装备:
所有出动人员个人携行装备自带(个人携行装备见附表1);卫星电话1部,GPS定位仪1部,5日份主副食、饮水、10日份犬粮、帐篷、睡袋等保障物资(由省地震局提供);手持无线对讲机5部。出动一辆救援装备车,携带一套专用搜索、救援器材,及医疗器械药品。救援队出动车辆配置见附表3。
指挥部装备见附表2 。
(2)30—35人方案
适用条件:我省境内发生较大地震灾害(参考震级:小于6.5),或者省内发生较大面积建(构)筑物倒塌或其他突发灾害事件。
出动人员:
联席会议主任或副主任1人
救援办主任或副主任(1人)、一名工作人员
救援队队长或副队长1人
第一分队全体搜救队员16人
地震专家一人,工程结构专家一人,防危险品专家1人,地震局派出通信专家和后勤保障人员各一人,西安市消防支队派出通信专家1人,后勤保障人员2人。
急救医疗组出动急救医生和卫生防疫医生各1名、卫生员4名,共6人。
装备:
所有出动人员个人携行装备自带(个人携行装备见附表1);卫星电话2部,GPS定位仪1部,5日份主副食、饮水、帐篷、睡袋等保障物资(由省地震局提供);手持无线对讲机10部,出动一辆救援装备车,携带一套专用搜索、救援器材,及医疗器械药品。救援队出动车辆配置见附表3。
指挥部装备见附表2。
(3)65人方案
适用条件:省内发生严重地震灾害(参考震级:大于6.5)。
出动人员:
联席会议主任或副主任1人
应急救援队队长、副队长2人
救援办主任或副主任1人及工作人员3人
救援第一和第二分队搜救队员32人全部出动。
技术与后勤保障:地震专家2人、结构专家2人、防危险品专家2人、地震局和消防总队通信专家各1人、后勤保障组组长1人(省地震局),西安市消防支队派出后勤保障人员4人。
急救医疗组:急救专家3人和卫生防疫医生1人、护士及卫生员6人,共10人。
装备:
所有出动人员个人携行装备自带(个人携行装备见附表1);卫星电话1部,GPS定位仪3部,7日份主副食、饮水、帐篷、睡袋等保障物资(由省地震局提供);手持无线对讲机15部,出动二辆救援装备车,携带二套专用搜索、救援器材,及医疗器械药品。救援队出动车辆配置见附表4。
指挥部装备见附表2。
2、机动方式
(1)在省内实施救援行动时,采用汽车公路运输。当需要采用空中运输的方式时,由省政府出面协调。
(2)周边省市或国内其它地区发生重大地震灾害,需要出动救援队时,按照中国地震局,省政府及国家有关单位确定的机动方式开赴地震灾害现场。
3、救援队行动程序
(1)特勤一中队接救援队队长准备出动命令后,全队进入红色戒备。
(2)组队方案确定后,各组负责人通知准备出队的队员按出动方案,携带器材装备,到特勤大队集结。办公室人员对所有出动人员车辆物资填表登记,确定出动路线对车辆进行编队,统一清点人员装备填表造册,等待出动手续审批后按命令出发。
(3)省政府领导批准出动方案后,救援队队长下达出动命令。
(4)救援队行进途中用移动电话或卫星电话每小时向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行进位置,同时与地震现场指挥部及省地震局和省武警消防总队保持联系,掌握灾情,按要求赶赴灾情最严重的区域施救。
(5)救援队到达灾区立即向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到,并同当地政府取得联系,了解灾区各种信息。
(6)接受地震现场指挥部救援发出的任务后,立即向当地政府确定具体救援目标和重点场所位置。根据灾情确定各到场力量分工、指挥协同关系、人员车辆作业区域位置。
(7)到达救援现场后,立即划定警戒区域开始施救。
(7.1)指挥部要及时寻找知情人,了解现场建筑倒塌和人员被困等基本情况,按照职责以及各级人员的分工,对各组下达任务,并随时督促检查完成任务情况,及时调整救援行动部署。
(7.2)技术保障组与综合组架设现场有线和无线通信系统,为现场提供不间断的通信联络。及时做好伙食和饮水的供给,搭建临时住宿设施、提供车辆油料,保障救援工作的实施。收集现场资料,评估救援作业安全性,提出救援的具体的方式方法建议,判断余震发生的危险性,对拟进入建筑物的安全情况进行评估,确保行动安全,为开展搜索救援行动提供技术支持。
(7.3)搜索分队要先检测现场有无化危品泄漏、漏电等情况,然后利用搜救犬和生命探测仪等装备,搜索和寻找遇难和幸存的人员,确定幸存人员的地点。
(7.4)救援队按照搜索组确定的地点,利用各种破拆救助工具清除各种障碍,打开通道,为受伤人员创造生存空间,交由急救医疗队处理。
(7.5)急救医疗队对现场伤员初步急救,并对被救人员伤势进行鉴别登记后交当地医疗部门处理,同时做好队员的医疗救治。
(7.6)当地公安消防部队在救援队的统一领导下,扑救地震现场的火灾,并配合救援行动。其他到场救援力量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完成自己的救援任务。
(8)接到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救援行动结束命令后,救援队出动力量做好以下工作:
(8.1)清点所属人员、收整器材装备。
(8.2)整理各项救援记录。
(8.3)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移交后续工作。
(8.4)与地震现场的其他救援队进行业务交流。
(8.5)返回驻地后,组织所有参与救援人员对救援行动过程各环节和各级职能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汇集工作和业务总结及相关资料归档。
四、车辆及设备配置表
1、附表1 个人携行物资
2、附表2 指挥机构携行装备和物资
3、附表3 救援队出队车辆配置
(一)、救援办日常会商机制
1、每月召开办救援办会议,通报全国抗震救援的最新动态,相互通报各部门工作情况,解决存在问题和商定未来工作。
2、学习和研究国外及外省的救援经验了解国家有关部门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文件,提高地震灾害救援的整体水平。
3、省消防总队与地震局之间应建立专门的数据传输系统和专线电话,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系不间断,反应迅速。
4、每年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地震救援队各项训练和工作信息。
(二)日常训练
1、根据应急救援队的训练计划,各组组长组织所属人员进行救援理论和专业技能训练,训练的内容应包含:装备的使用、个人防护和伤员的搬运等内容。
2、应急救援出动训练,战术应用训练。
3、体能训练。每年进行至少一次野外生存演练,及其他体育项目训练。
4、邀请国内外地震救援的专家、教授讲解地震救援的专训理论;收看国内外地震救援的资料片。
5、每年就救援工作与其他省、市救援队进行一次工作交流。
(三)培训
1、应急救援队业务骨干定期到国外或国内相关机构参加应急救援业务理论和救援技术的系统培训。
2、应急救援队队员每年分批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四)执勤戒备:
1、绿色戒备(经常性戒备):应急救援队平时的战备状态。
2、黄色戒备(临震戒备):省地震局发出了破坏性的地震预报后,救援队领导可视情发出进入本级戒备的指令,并确定进入和解除本级戒备的时限。
(1)各级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离开西安市,停止探亲休假
(2)对所有携行、运行和后备物资进行全面检查
(3)应急救援队所有成员保持戒备,加强预警值班保持二十四小时通信畅通。
3、红色戒备(出动准备):发生了符合启动条件的地震,在上报省政府的同时,救援队领导发出进入本级戒备的指令。
(1)技术保障组成员到救援办待命。
(2)搜索组、救援实施组人员在队执勤,等候出动命令。
(3)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人员、装备的启运准备。
(五)检查、总结与表彰
救援办每半年对救援队的训练和管理进行一次检查和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救援办在进行年底工作总结时,对在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
(六)演练
1、救援办组织进行一次战术协同演习和一次紧急出动演习。
2、地震应急救援办公室每年组织救援队成员进行一次模拟实战演习。
(七)日常经费和装备保障
1、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应参照国家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逐步配齐人员编制和装备。救援
2、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经费的管理。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根据有关规定作出日常工作经费预算,编制装备损耗与补充计划,报联席会议批准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下拨。
(八)基础建设
1、加强应急救援队日常办公自动化建设,建立联席会议与救援队专线电话,确保应急救援行动指挥通讯畅通。
2、抓紧救援队专用训练场的建设,修建个人携行装备专用储备库,逐步完成搜救犬的购置与训练。
3、逐步配齐应急指挥车、载人车、后勤保障车等,对个人携行装备实行模块化管理,实行定人、定车、定位。
附表1 个人携行装备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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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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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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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背囊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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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个人洗漱用品 |
套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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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救援服全套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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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口罩 |
只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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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救援胶靴 |
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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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医用手套 |
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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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防穿刺救援靴 |
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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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安全钩 |
个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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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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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防护镜 |
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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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头盔 |
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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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口哨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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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救援手套 |
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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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宽胶带 |
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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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笔记本 |
本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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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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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笔 |
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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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自救绳 |
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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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饭盒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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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水壶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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